然's profileC'est La Vie !PhotosBlogListsMore ![]() | Help |
C'est La Vie !踽踽独行··· |
||||||||
|
|
我最爱的男人——NO.6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Brad Pitt无容置疑,自我毁容之前的Brad Pitt当得起“世界第一美男”的称号,那柔滑的长发,粉嫩的樱唇,碧蓝的双眸,英挺的鼻子简直造物主的无上杰作。我的审美十分王尔德,因此在高中二年级时看到充满哥特风格的《夜访吸血鬼》时,我几度被王孙公子装扮的Pitt电晕在地,他耀眼的光芒完全盖住了面无四两肉还扑了半斤粉的阿汤哥,青春啊,就是这样美好,他那吹弹可破的肌肤,紧致柔软的面部曲线,果冻般淡粉色的完美嘴唇都如同风中的娇嫩花蕊那般脆弱,用不了几年就会一去不返,因此格外难能可贵,自古名将如美人,人间哪得到白头,倒不是命途多舛,红颜确是易逝。对比下面的这几张照片就可以看出这位帅哥在十年间老得多么快,皮肤也干瘪了眼袋也下垂了抬头纹也出来了胡子都拉查了,更令人气愤的是这种成果很大程度上还是由于他自己厌倦奶油小生形象人工催化的结果。沧桑的Pitt对我来说真是毫无吸引,谁愿意看到一个年华老去的小白脸在眼前晃来晃去的提醒你time goes by,何况刻薄的来说,除了夺去他的美貌,我却看不到岁月给Pitt带来什么深刻有益的积淀,他还是那样肤浅,演技也时好时坏没有进步,还经常被利欲熏心胸无大志大导演充当不好用的花瓶。我说,你有本事不再当小白脸,咋就没志气不再接《特洛伊》、《史密斯夫妇》这样的烂片!?胸大无脑没有错,但是不要不安于花瓶的命运。我就喜欢他油头粉面帅的跟一只汤团一样,讨厌他后来胡子拉碴满脸皱纹,当小白脸也是一向很有前途的事业,干嘛非把自己弄得像一只没人啃得老玉米!? 对于Pitt挑女人的眼光,我也一贯的不敢苟同,格温妮丝太装了,根本不适合他,安妮斯顿太丑太傻,一看就过不到头,安吉丽娜跟他明显不配,我拒绝预测这两个人能支撑多久,反正他的新闻我也不稀罕再关心了。 由于他年轻时还拍了几部比较有质量的片子,他还能排在这个地位。其实话说回来,这位老兄的所有好片都是在小白脸时期拍的——《夜访吸血鬼》《第六感生死情》《七宗罪》《搏击俱乐部》,毁容以后还有啥,你说还有啥?!反正我是都没怎么看过。Brad Pitt的故事教育我们,做人要本分,要善于利用自己的优势,不要眼高手低,净瞎想那些有的没的。总结完毕。
我最爱的男人——NO.7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黄日华同退隐的苗侨伟和失意的汤镇业相比,黄日华绝对不算无线五虎里混的最惨的一个,但别忘了,还有刘德华和梁朝伟这两个一跺脚地球抖三抖的人物,更何况连当初在《射雕英雄传》里匪兵甲乞丐乙宫女丙的周星驰刘嘉玲欧阳震华都成了香港影视圈响当当的人物,真让人升起英雄日暮的无限感慨。 想当年,无线五虎里面风头最劲的绝对当属黄日华,他为人宽厚勤奋肯干,很得无线高层赏识,让其率先领衔主演了多部无线大戏,风光一时无二。对比一有机会就想单飞的梁朝伟和玩出人命的花花大少汤镇业,黄日华真是个忠诚可靠的五好员工,他很少因为片酬争执,也不给领导找麻烦,让干啥咱干啥,给多少钱拿多少钱,不端明星架子不攀高枝,勤勤恳恳在无线一干就是三十年(包括中间跳槽去亚视几年),忠诚度和敬业心实在令人感动。 凭心说,黄日华发展的还不坏,在无线也是长期做过一哥得人,虽然如同时代男性审美观逐渐弱化的其他受害者一样,戏路越变越窄,只能演绎气短的英雄和彪悍的警探,但他的很多个角色还是深入人心的。一个演员一辈子能塑造一个经典角色都很不容易,周润发演来演去,不过一个许文强一个小马哥,张国荣说起来就是阿飞程蝶衣,刘德华更惨,我三秒钟之内想不出来他演过的任何一个角色的名字,梁朝伟你可以说他好片太多不胜枚举,也可以说他本人太过闷骚角色反而可以忽略不计,反正他也是一个没有什么明显标签的人,但是黄日华的郭靖、乔峰、《O记实录》的王志琮都是经典的不能再经典的回忆,《义不容情》、《银狐》、《天地豪情》中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黄日华伴随着无线的巅峰时代刻在了几代人的记忆里。 黄日华英气逼人,十分适合演绎武侠小说中的英雄,但他身上总有冲不开的悲剧性,这使我很多年不得其解,因此他演绎的英雄常常是半个倒霉蛋,虽然修炼的一身高强武艺及卓尔不群的气质,然而往往奸佞缠身不得善终。例如《O记实录》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王志琮,《天龙八部》里全家死光光的乔峰、《银狐》里最终两败俱伤的邵志祥,我想不起来除了《射雕英雄传》,他演过的哪部戏有happy ending.义不容情里,黄日华戏中的老婆蓝洁瑛第一集就被诬陷杀人被判绞刑,那种绝望与伤痛,连我这个小学三年级的小朋友都跟着撕心裂肺。就跟这世界上没有好人的活路似的。 黄日华身上的悲剧性是双重的,他扮演的英雄总有一种西西弗斯的宿命感,对真理和正义的无尽探究使得这些人身上难以避免的背负上了世俗的枷锁,努力、抗争,接踵而至的却好似必然的失败。绝对的正义、绝对的诚实和一丝不苟的奋斗是无法调和的存在于矛盾重重的人类社会中的,碰壁和夭折是带有这类特点的个体的必然命运。另一方面,黄日华本身也有他自己的悲剧性,80年代香港演艺圈艺人的出身普遍贫贱多舛,这种身世普遍催生两种性格,一种是歇斯底里的权势崇拜一心一意的向上爬,进而由于自己取得的成就而越发骄矜自得,俗称“耍大牌”,到这个阶段就停止不前终身恐怕只能做个小艺人。少数人将这种自恋内化为更加宽广的处世态度,对自己有更严格的要求,对社会大众有慈爱心和回报性,立志成为大众标杆全民偶像,比如刘德华。刘德华做艺人做到这个程度不进军政坛都很浪费,真正关注他作品的人越来越少,但是大佬地位无人撼动,《金鸡》里调侃刘德华做了四十年的香港特首,于是香港国泰民安人心所向,我看没准真有这个可能。说到黄日华,他不属于这两种人中的任意一种,他是小富即安,胆小怕事的,甚至连穷人乍富的得瑟和大红大紫的野心都没有,只是更深的内敛及挥不去的自卑,但这种隐忍又是悲壮、清醒,大局为重的。记得《射雕英雄传》成功后有记者问黄日华怎么不追求翁美玲,他简简单单三个字:“我不配。”说的荡气回肠催人泪下。后来他娶了始终默默无闻的三线演员梁婉华。 一般老实的人总被人说头脑不灵光,就好像大家喜欢夸头脑不灵光的人善良(详见《麦兜响当当》),这话用在黄日华身上倒是和合适。他不是低能,他只是善良。就像有人喜欢横刀立马的悍将,就有人喜欢穷途末路的枭雄,虽则人生之路无法处处风光,但那份沉甸甸的坎坷和与之不匹配的实力总难免惹人唏嘘,有粉丝多年后重看《O记实录》,对黄sir的表现无可言说,倒是一直赞叹青春少艾的黎姿郭可盈美艳动人,她形容:“每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主角就心里一喜,完全是婆婆希望媳妇更漂亮的心态。”我霎时感同身受于这种微微揪心的牵挂,就像很多人奇怪虞姬怎么会至死不渝的爱一个那样乖戾暴虐定会败北乌江的霸王,他不明白很多女人对男人是怀着满腔热忱的母性来爱的,抚着霸王因疲惫和酒醉沉沉睡去的头颅,虞姬的爱情一定辛酸而甘美。就象我之余黄sir,从来不YY,只求他平安发达,妻贤子孝,便了无遗憾了。
我最爱的男人——NO.8理想男子——李健入行十余年,一直不温不火的李健,声音和心境却是娱乐圈中少有的淡定。看看他,再看看早年一同出道的同门师兄卢庚戌,更觉他的可贵。 李健是那种可靠的人,无论他的音乐和人品,都以一种十分稳定的水准存在着。无论何时,听他的歌,只有两个感觉,一是舒心,二是放心。 李健生长于边陲冰城哈尔滨,那是一个冬日和夕阳都很长的北国城市,离俄罗斯不远。这个城市使李健身上带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沉静气质,这种气质同样弥散在他的歌里。就像我事隔多年再听那种著名的《莫斯科郊外的晚上》,那熟悉的手风琴声响起,我眼前竟然是一篇斜长的灿烂夕阳。俄罗斯的歌曲总带着一种黄昏静谧安详的气氛,化不开的些许的感伤。这种丝丝缕缕的忧郁,在李健这里也可以找到。 他是那种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弃很多的人,但从不把这种放弃挂在心头嘴上,生命的一页,翻过去就是过去,不必再提。亦不矫情,并不觉得这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李健是清华大学电子系的高材生,毕业后分配到广电部做软件工程师,非常正统的光明前途,但他只是想做音乐,就辞职出来唱歌了。他也不是那种上窜下跳的人,能够做喜欢做的事情,与其迎合别人不如娱乐自己。李健不红,但极有品。喜欢他的人也应该是那种默默关怀支持的类型,隔几年有了新歌,去捧场买上一张原版CD,回家打开音响,泡一杯冻顶乌龙慢慢啜着,心头清明的要汪上新鲜泉水来。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李健的歌迷和李健,也是这种高山流水的风雅之交。 不讳言,李健是我理想中的男子。伟岸,谦和,笑容温暖,嗓音和心境都清明。博学而慧黠,对自己的人生有把握,对时间有交待。不多言,有主见。不奉迎,不挑剔,用心感知,诚实生活。 他慢慢的唱着自己对生活的感触,波澜不惊,任是无情却也动人。理解他的人就会明白,隐藏在平静下的悲悯眼神。 得此一人,则山川崔嵬葳蕤亦不改吾其心所向也。 你好,李健。
我最爱的男人——NO.9帘外芭蕉三两窠,夜长人奈何——唐泽寿明我很不好意思的发现在这里列出的大多数男人都是我在高中以前喜欢上的,特别是这位目前已经过期很久的,跟刚刚涉毒被抓的酒井法子一伐人的大叔,是小学中高年级的时候被我瞄上的。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身为非校花非班花甚至非组花的我想找个男生来拍拖杀时间简直是天方夜谭(那时候不都是一排排的坐的么),并且极端有碍我冲出社区走向市五所(本市重点中学)的宏图伟业,于是只好对电视里出现的各类帅哥叔叔格外留心,唐泽寿明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我剜到篮里都是菜的。 《东京仙履奇缘》的故事简单的就适合我们这些连张爱玲的小说都看不懂的花痴小朋友,只身来东京打工的平凡灰姑娘邂逅英俊儒雅的年轻有为财阀少爷,这种我五岁以前就烂熟的情节居然引得老老少少口水一大滩必然有其过人之处。我人前人后都很不避讳我对东北方四十五度角这个傻逼国家的鄙夷,但是唐泽寿明是我尊敬的少数日本人之一。他是沉静的,深邃的,温暖的,款款走来的深情公子,身上少有普通日本大男子主义的嚣张,微皱的额头似乎总在表达对世事的思考与众生的同情,当然,这种了解只来自于电视剧的印象和我自觉高明的“心理分析”。这部电视剧中的许多经典桥段至今令人记忆犹新,例如在唐泽寿明身后忽然点亮的游乐场;他拉起河久井映见得手翩翩起舞的舞池;影片最后在男女主人公接吻时落地的红伞……有两处对白令我记忆犹新,一处是唐泽寿明从跟神琦集团千金的订婚宴上落跑的时候被父亲拦住:“不懂得控制自己的男人是愚蠢的男人。”唐泽寿明说:“那我就是愚蠢的男人。”唐泽寿明找到女主角以后向他求婚:“以后的日子里可能常常需要你一个人呆着,生日也许都不能陪你。很抱歉,这样也没关系么?”这样有情有义尊重女性的好男人,无论有钱没钱帅与不帅都足够让女人感动落泪。还有一处在影片中间,女主角去找男主主动献身:“二十四岁的生日,我想跟你一起度过。”然后就把衣服一脱,唐帅哥傻愣着,但眼里隐隐闪出了泪花。皑皑,我的二十四岁生日也快到了……有谁……不提了不提了。 人世间的爱情哪能如此完美,但天性淡泊的唐泽寿明却和山口智子也收获了这样一份感情,我喜欢这样戏里戏外始终如一的男人,祝福他们吧……
歪诗四首 梦中偶得 狗屁不通 轻拍春 桃花帘外东风软 脉脉蝴蝶倦倦山 青梅酒冷懒拨弦 醉卧笑嗔酒中仙
夏 翠华银钿玉搔头 蛙声蝉鸣叠更漏 挑灯慵起堆红绣 细将相思计短长
秋 朝弄蟹膏肥 暮吟月下桂 一径秋野趣 跣足踏歌归
冬 冰峰嵯峨天地冻 红泥小炉煮乾坤 莫愁风雪无住时 一领蓑衣披到春 等待 老公碰巧出差,她不得不在年度财务报告即将出炉,整个部门忙的热火朝天的时候,翘班去幼儿园接回儿子,并在三个小时以后把他送到老师家学钢琴,高峰时间车水马龙,犯不上再折腾回家一趟,手机上的邮件提醒响了一次又一次,他不得不把五岁的儿子带到一家咖啡馆,给他买好芒果奶昔巧克力蛋糕,好歹哄他坐在对面,自己打开随身的笔记本,忙不迭工作起来。
然而,这个五岁的小卷毛不甘寂寞,千方百计的吸引她的注意,不是故意把汤匙打翻,就是把蛋糕涂得满脸都是,一错眼他简直就要上了桌子。许他高达战警秋后迪斯尼,好说歹说才安静坐在椅子上,却是愁容满面,眉毛眼睛拧成一团。她如火如荼的回了几封邮件,打了几个电话,明明儿子好好坐在对面,一边做事心里还是不踏实,一只眼盯着屏幕,一只眼还要瞅瞅儿子,看他不乐意的样子,心里一沉,手上却继续噼里啪啦的打字。 小卷毛觉得无聊开始打瞌睡,脑袋渐渐下垂,就在孩子的头要碰到桌子的一刹那,她急忙丢下手里的事情,扑过去抱住他的脑袋,喃喃:“儿子别睡了,咱们走吧。” 她的眼泪不期然的流下来。还记得,十年前的那个冬天,她也坐在一家咖啡馆里,默默注视身边忙碌的男孩。她拿起一本《gone with the wind》,一页一页的从头到尾,却不辨其中悲欢。他那么专心致志的做着自己的事情,认真的样子俊朗无比,耳朵上插着她的耳机。三个小时,从头到尾,没有跟她说过一句。她那么深切而沉静的注视着他,时间从心头划过,分分秒秒甜蜜而折磨,她把自己的心放的很低很低……等待着…… 这么多年以后她终于明白,在一个你关心的人面前,完全没有办法心无旁骛的工作,除非他的等待和孤独,全部与你无关。 我最爱的男人——NO.10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李晨我爱简宁!(这开头真是简单粗暴) 鄙人口味大众头脑简单,试想在这么个聪明腼腆善解人意的高分帅哥面前哪个少女不怀春啊!那时候条件真简单,不要房子不要车,一心搜罗潜力股:学习要好人要靓仔还不能愚笨呆傻,听不懂小MM放学一起回家的多情暗示不要紧,不对着一堆动量物理题念念有词嘿嘿傻笑就行。注定要上清华并且对素质教育全面发展十分执着的简宁对众多高龄低龄少女真是颇有杀伤力,中学小MM反而对未来计划的井井有条,我那时候就都在日记本里分门别类排上号,盖博做爸爸,东健哥做男朋友,拉尔夫费因斯是无聊生活的后备小三,偶尔跟着黄日华叔叔亡命天涯,简宁……我脸一红……是要拿来做丈夫的。 简宁这样的小丈夫真是有颇多好处,首先他聪明,这样就保证了我们的下一代强强联合肯定上哈佛(嘿嘿……),其次他为人宽容大度,严于律己,这样的老公真是牵在手里不会乱跑的喜羊羊,还没出轨已经先责备了自己一百次,然后是体贴善解人意,下雨时知道给你送伞,生病了知道过来看你,温温柔柔斯斯文文,最后是不仅相貌顺眼(老公不能太帅),而且看上去就很靠谱,就算发不了大财也不会让你挨饿,能老老实实跟你过日子。无知的我现在还是抱了如此无知的标准择偶,其实人都是会变的,这样不染纤尘的白马少年只生活在电视和童话里,难道简宁就不会看A片不会劈腿吹牛扯淡?身为一名简宁,活着真是无趣且累。谁都想要一个稳定的大后方,但试问,让你做一名简宁服侍一个一天三变神神叨叨的老婆,你做何感想?也就比灰太狼过的好点有限吧。 李晨身上确实有一种异乎常人的纯净气质,这种气质使得他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跟娱乐圈的乌烟瘴气隔绝开来,这种气质也很使得一些不开眼的烂导演把他错划到士兵专业户的右派里不得翻身,其实是个军训过的人都知道现在我们的人民解放军是个什么样子,别他丫CHO了!李晨扮演的执着的小人物十分讨喜,因为在小人物身上才体现着最多的人性光辉,这是一个十分适合演义戏剧化故事的演员,王宝钏苦守寒窑这样矫情的中华美德小故事如果发生在他身上想必也值得信服的。比方说《桃花运》里面娶到千金女大款的农村小厨子,《五月的鲜花》里面对邻家姐姐矢志不渝最后牺牲在缉毒一线的执着士兵。《十七岁不哭》的时代已经过去十几年了,李晨跟郝蕾都由寂静走向绚烂,再到成熟,但是由于两位主演的性格差异,他们也很自然的走向了两条不同的道路。事实证明简宁跟杨宇凌基本不可能会走在一起,也证明我想找一个简宁这样的男人来糟改的可能性严重偏低。相比李晨扮演的军人形象,我还是更喜欢他的人生按照简宁的套路走下去——荣耀的人中翘楚,辉煌的学院背景,毕业以后四平八稳的成为一名商界精英,三十五以后越来越装的满世界乱飞,但还保持着宽厚的笑容,体贴妻子,爱惜家庭,平平淡淡的度过此生。若干年后回首,也会偶尔出个轨撒个谎两面三刀阴暗一下,但总体仍然不失一个有情有义的好人,高考状元这种事情对儿子都不提,免得小孩子自卑,这些光环早已内化在心里,成为温煦的自信与责任。这样的男人,多好! 与若干成长中的小男人共勉,我看好你们哦! ![]() ![]() ![]()
裳一个女人,能够美多少年?她的美又能被多少人欣赏和珍惜?衣裳的更替连缀出一个女人最隐私,却又是最堂皇的成长史。——题记
十八九岁的时候,我可以骄傲的宣称,即使我的身材在普通人里也不算好的,但我真是敢穿,会穿,也能穿。没有胸我也照穿深V,哪怕夏天为了拗造型我也可以戴围巾,大冬天的我一身露肩膀的连衣裙和袜子中间露着半截大腿,裤子外面穿裙子,裙子下面配靴子,热裤里面配蕾丝七分黑丝,半透明的雪纺连衣裙里面从来不穿衬裙。那阵子我对衣服有着超出常人的狂热爱好,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在慈善爱心屋捐掉了38件衣服六条围巾和四顶帽子,结果还快递了600多公斤的行李,其中除了铺盖卷,大部分是衣服。 如同经常饿到半死的人看到食物会神经性的吃个没玩没了一样,关于穿着我有着灰惨暗淡的回忆,十三四岁的时候,我一天到晚的穿着青蛙皮一样的深绿色校服,袖口领口磨破了依然必须穿着,但也多亏那件不辨男女的丑陋校服,使我脱了校服也没有衣服穿的事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并没有被暴露出来。作为一个身高不到160,体重直逼120,已经不能被称为“小胖子”的痴肥少女,我没有太多选择的默默耕耘,埋头看书,顺理成章的永远拿着第一,在别人不知羡慕还是鄙夷的复杂目光里茕茕独行。当然,我也有青春懵懂的心事,我也有偷偷喜欢的男生。当我看到他和别的女生坐在一起有说有笑双眼放光,我心里真是像减肥药广告里面形容的那样难受。我喜欢他,但是不能去接近他,因为他是一定不会喜欢我的,一点可能也没有。那个场景深深的刺激了我。在升入初三的那个暑假里,我用两个月的时间整整瘦了20斤,以前的衣服裤子,都像戏服一样披在身上,恍如隔世。我真的可以在再见面的时候给他一个惊喜,尽管在这两个月的大多数时间里,我饿的奄奄一息眼前一排金星,在这两个月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胃痛、心慌、大把的掉头发,这种可怕的经历一次足矣。但我还是能,轻盈的如同一朵浮云站在他面前。看着他惊讶的目光,我忍辱负重多年的委屈和痛苦,瞬间烟消云散了。 高中的时候,我只能穿的规矩,尽管学校不再要求穿校服,而且这个学校里也不乏清丽时尚的倩影,但是我很明白自己身家普通一穷二白,想要出头只有拼命学习,但这不妨碍我已经在心里规划好以后自己的样子,买什么衣服,烫什么头发,交什么朋友,过什么人生。 我爸从高中开始,就看不惯我的穿着打扮,尽管那时候我朴素的简直一无是处,除了班尼路穿遍了各种一无是处的便宜街牌,他老人家还是从我低眉顺眼的休闲装里发现了封资修的苗头并予以凶狠揭批,更别提在大学假期回家不小心没从他眼前溜走的日子,我穿着过膝的高跟靴子和枚红色的连身毛衣、大翻毛领的短款外套,化着妆被他揪住一通狠批,即使我现在已经长大成人自己养活自己,他还是会嫌我的裙子太短勒令我换了裤子再出去。我爸这副德行,他最喜欢我的打扮竟然是穿高中的校服。尽管我恨死了那汉奸式收口的裤子和老头衫似的T恤,只有毕业卖书的时候才咬牙跺脚的穿了几天,他却拉住赞不绝口,夸我清纯可爱,我真是费解的都要哭了,这居然是把我生出来的家伙,我们在审美上没有一点共同。 为了躲开我爸和买到更多漂亮衣服,我去了上海念大学。这个地方灯红酒绿物欲横流,跟我完全格格不入,但是好歹,上海的衣服确实很多很漂亮,我像失心疯一样开始尝试各种风格和款式,成熟的淑女的性感的搞笑的,只有这些衣服才能证明我的存在,我青春少艾,还有大好年华。它们带给我的快乐超过了这个沉闷的学校,还有我那远在北京好死不死的男朋友。我迅速的穿了耳洞,染了头发,收敛了全套的化妆品,穿五颜六色的衣服招摇过市。我每天必须换不同的衣服,否则出门都不敢抬头。在现实的世界里没有多少快乐,我只能用物质填满缝隙。 我出入校园内外的各种艺术场所,美术馆书店咖啡厅,我看话剧我听讲座我泡图书馆,我就是不爱学习,太没劲。大二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让我神魂颠倒的男生,于是我真的开始颠倒了。他的个子很高,我那段时间就每天用增高仪,最后居然奇迹般的长高了两厘米,我开始买高跟鞋,3厘米5厘米7厘米10厘米,我像成长的喜马拉雅山那样追逐爱情,我为了减肥每天只喝两碗绿豆汤,我以为我爱他爱的可以点燃全世界,而他也一样……我其实是一个极端却羞赧的人,我的付出,不需要有太多回报,但我要看到一种姿态,一种努力或者曾经努力的样子,我就会很满足。否则,是从里到外的冰冷。 二十左右的时候,热情浓艳的无处释放,衣服上都是大朵大朵潮湿的热带花卉,印在浓重的底色上,红、黄、宝蓝、梅红、翠绿、艳紫,我被自己搞得几近窒息。渐渐的,年岁渐长,衣服的颜色浅淡下来,不再有繁复的装饰、层层叠叠的设计和纠缠的花纹,白色的衣裙越来越多。一 二 三 四 五,我已经有了5件白衬衫,看到新的我还是会抑制不住激动,细节的精致才令人动容,它们简洁美好的包裹着我的独立坚强,妥帖的勾勒出我的原则和希望。闲暇时候,我开始穿舒适轻柔的衣服,款式端庄,多半是浅淡的纯色,不像原来为了美我可以去穿塑料布,我管他舒不舒服。恢复单身,可我依然每天细心修饰,洗尽铅华不再化妆,我喜欢看自己干干净净的面孔,眼神澄明慈悲,嘴角向上牵牵,便是一个谦和的笑容,我宽容自己,亦原谅他人。越发觉察自己的不成熟,在衣着上更是素淡的臻于画意,恨不得把水墨山水绘上裙衫。 偶尔穿起彼时旧衣,心境可分天地,浓重跳荡包裹着依然丰艳的肉体,陈述的满满都是欲望。那时候只想要证明再证明自己是个女人,亦有爱人的能力,珠围翠绕前凸后翘,是最浅显最直接的性感。现在则无需追究,也不想引人注意,一停一站自是优雅得体,体态容貌也许不完美,却吐露清明心智。跟三十岁高尚熟女逛街,对方坦陈自己衣柜里是永恒的黑白灰,倒吸凉气,并不是嫌弃单调,而是目前的气度修养还无法驾驭此类华衣。当时间渐渐流逝,总要有些东西,代替青春的肉体将你定格。衣裳越简单,恰似退后再退后的黑暗舞台,一束追光打来,恰恰是你,永恒是你,还有什么如此夺目引人注意? 我期待着,有一天我穿着最低调的黑色套装,你亦能从我的眼中读出半生无悔肆意。看到我的大多数时候,我都在竭力通过衣裳表达自己。你,听懂了么? 国死民生——《南京南京》国 远方的呼啸卷起苍凉的狼烟,沉重的鼓点敲击着疲弱恐惧的灵魂,高悬着南京被围的志得意满的日军气球,覆盖着破烂青天白日旗被缓缓拖走的中山像,教堂里鸦雀无声默默举起双手的麻木民众,断瓦残垣满目疮痍的金陵,是一个辉煌帝国颓唐倒下的背影。 没有人愿意相信这人间地狱是自己的家乡,没有人希望这惨死血泊的人民是自己的同胞血亲。侩子手们强奸的是整个民族的尊严,屠灭的一个国家最后的斗志,这被抛弃的废都遗民,只能安静的,无望的,顺从的走向他们灭顶的墓穴。 在令人窒息的死亡阴影笼罩在南京上空的时候,我脑海里只反复盘旋着这两句话——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代表国家的政府已经弃国弃民于敌,怎还能祈求敌人的仁慈保谁周全?失去抵抗能力的巨人,手握珍宝,茕茕独行,四面楚歌本是最正常不过的结果。国破家亡,国破家亡,一个用了八年时间也未能将侵略者彻底驱逐,二战结束又打了四年内战,用了六十年时间尚未完成统一,依然常常叫嚣同室操戈的国家,有什么资格指责他人恃强凌弱,趁虚而入,屠城掠夺。同胞先辈的热血未冷,后代已经酣醉熏然,扶不起的阿斗能得何人同情? 国久生痼疾,病入膏肓。南京之役并不独有赖当局消极无能,疾走避祸,它是一个民族由盛而衰堕入的必然谷底,就像一个人生着祖传的脓瘤,这瘤随着岁月日积月累,谁也不肯不敢不愿去挑破并治愈它,却还在做着心宽体胖自欺欺人的美梦,当脓瘤大到身体几欲崩溃,有个不怀好心的邻居一掌刺破,脓血腐水变流于野,人倒地几死,你说家属应该咒骂那个邻居还是怪病人自己讳疾忌医?脓瘤破了还有脓瘤,旧人死了还有新人,不知多少代人的心血拿去养了这脓瘤,仰首看它颤巍巍越变越大,半透明,尔后砰一声,如吹涨的肥皂泡般破掉,满地腥臭。 最朴素真理也许是——太平时候就知搜刮民脂民膏,出了事撂下老百姓就跑。这真理适用至今。都说刘皇叔虚伪,可当年他老人家曾不顾死活带着数万难民一起逃奔,即使这体恤是装的,也值得万民敬仰百世流芳。 敌 当我将视角缓缓移向这个雄踞东北状似匕首的芳邻,胸中压抑的复杂情感却难于言表。这个人口不及我国二十分之一,曾经世代仰望着中华文明过活的小国家,曾经在二百年前的乾隆年间内派出大量训练有素的士官学者到中国学习考察,详尽地记录了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却在这份资料整理完成后因为对现实的绝望放弃了向中国学习的愿望转而将视角投向西方。这个坚韧到偏执,图强致癫狂的民族,如同举国日夜在风雨飘摇的海上煎熬,也许下一秒钟就要在暗礁上撞得粉身碎骨。这种自卑与世袭罔替的忧惧,凝聚成摧枯拉朽的力量,将民族性带往扭曲而灿烂的极端——摧毁一切可以摧毁的文明,抓取一切可以攫取的物质,控制一切孱弱温顺的民族,消灭一切臣服脚下的敌人。在这个民族的字典里,失败就意味着比死亡还严厉的耻辱,软弱就是最卑劣的残疾,强者就应该踩着弱者的尸体前行。
这个敢于以一己之力挑战整个世界,妄图称霸亚洲的弹丸岛国即使经历了数次惨烈的失败和倾覆依然骄傲坚挺,以不可思议的力量迅速恢复并再次崛起。即使我本能的,发自肺腑的对日本的存在表示厌恶,但是不得不说,我们对这个诡异的有些可怕的芳邻了解的太少,结论过于片面,从而将与之的关系推进了愈加狭窄的死巷。日本是我们背负刻骨深仇的敌人,也是可敬可畏的对手,更可以是令人获益匪浅的导师,一直以来,中国总是像一个没完没了的怨妇一样输出对日本的怨愤,而国内却很少能听到日本自己关于那个年代的解释和记录,即使是所谓歪曲伪造的也好,这样缺乏相互理解的单线程沟通究竟能带我们去往哪里? 与中国军队急迫的四散奔逃与麻木的束手待毙不同,日军的整齐严正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无论是对中国军民的屠杀还是对良民的登记造册,都进行的有章有法有条不紊,在影片结尾的祭祀活动里,他们踏着整齐的步伐跳着追思故人的舞蹈,整个画面肃杀而充满气魄,死亡士兵的牌位一一写好,骨灰挂在生者的脖颈上,同样是死亡,怎么人家不占理的日本人反而死的这么气定神闲,有礼有节?中国军队奔逃如丧家之犬,别说尸骨,连旧部伤员都无暇顾及,留下任人宰割。整个南京明明人畜丰盈,却充满了死亡的腐败气息。战无可战,逃无可逃,几十年来人来马往,皇上、袁世凯、北洋政府、军阀混战、国民党、日本人、共产党……站错了队就是个死,不如干脆谁来都举手投降,就算“为国捐躯”,为的哪个国,捐的哪门子躯,又有哪个道台老爷给咱家收尸?这么混乱的立场让人只想抱头鼠窜糊涂的活命。 尽管有种种文化和生存背景的差异,我依然不否认人性有着基本的共通,就像初到南京的日本兵也会兴致勃勃的去参观中山陵,在荒烟蔓草的战地上依然旁若无人的跳绳,面对束手就擒的军民恐惧的浑身发抖,从最初杀人后的惶恐到麻木再到习以为常,人性的癫狂总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没有多少人生来就是憎恶众生嗜血如命的杀人狂。精锐的日本陆军像剪刀一样刺入了中国的心脏,一面面高擎的白旗摆在面前却远远不够。这个曾经令他们魂牵梦萦的伟大文明竟真的匍匐脚下了么?这要用什么来证明?中国这样辽阔,不缺少甘洒热血的能人志士,中国缺少的是信心,是自尊,是复兴的决心和勇气,甚至还有对自身文明的珍重。骑虎难下的恐惧使他们无法一刻停止的展开杀戮,在那样一种情形下,要想证明自己是在活着,并且能够活下去,进而征服这块已被占领的土地,只有杀人、杀人、杀人。驶上了战争道路,已经成为一辆巨型战车的1937年的日本,比之全面溃败着的中国、朝鲜和整个东南亚,更加没有退路,前途更加恐怖。每一个日本人每一分钟都苟延残喘在你死我活的阴影下,每一发射向无辜军民的子弹都瞄准的特别认真,这事关整个大和民族的命运,不成功则成仁。被洗脑的日本军民,沉醉在熏风摇曳的大国梦幻中,将残暴作为嗜好,将鲜血作为琼浆,在古道荒坟间狂饮,渐渐的,化为一尊尊面目模糊的鬼魂。 民 我相信,那一双双空洞的没有灵魂的冷漠的双眼比那句几欲令人破涕为笑的“中国不会亡”真实的多。中国怎么不会亡?鲜卑人来过、蒙古人来过、女真人也来过,短短三十几年前,清朝也终于灭亡了,现在,日本人又来了。多狠的角色,都不能在这些饱经涂炭的生灵心中激起多少涟漪。人类生存的意义没有几个人搞的清,但是人人都想要活下去。于是麻木,顺从,附低屈就。哪里都容不下慷慨激昂的猛烈斗士,哪里都容得下逆来顺受山呼万岁的小民百姓。起码在那寒冷的六周之前。 拍手跺脚的感慨中国人的奴性固然简单,然而这种奴性难道不是源自数千年来君臣父子温柔敦厚的儒家思想,不是源自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不是来自历代先哲的谆谆教诲?这种俯首帖耳的惯性,和麻木消极的态度,不过是聪明的中国人祖祖辈辈总结出的明哲保身的生存态度,乱世人莫如太平犬,即使死到临头,不是每个人都有魄力张嘴吼上一吼,咬上一口。国之不修,民生多艰,每个人都有父母儿女,兄弟姐妹,方外之人尚不保六根清净,珍惜生命又有何罪?为什么总要在国破家亡的时候以少数民众的英勇就义慷慨赴死来保全整个国家的脸面,哪怕政府首脑,官军主力都已经“暂避锋芒保存实力”的时刻,如果没有几架摄像机,你又是怎么知道他是横死还是竖死,是站死还是跪死。不反抗并不代表胆小,而是绝望,国难当头,最先被遗弃、被牺牲的永远是手无寸铁的百姓,要杀要剐,悉听尊便,还能要他们怎样?侥幸捡回命来算是祖上积德,扯到哪里也扯不上政府庇荫。在这生死关头,讲什么民族大义历史责任全是放屁,这话宽容些说,对于逃兵也是如此。 生 放眼旧事,中国走的道路即使不算灾难深重,也绝不平顺坦荡。中华文明历经数次浩劫没有消亡,中国人民不但不像契丹鲜卑阖族湮灭,反而人丁越发兴旺。中国的文化表面看来卷帙浩繁,宝相庄严,实际最是幻化无形,兼容并包,善于吸收,更善于同化。看似懦弱的儒家文化有着风吹不散雷打不动的坚强内核。与日本文化这柄无坚不摧吹毛断发的利剑相比,中华文化更像扶摇直上的一簇青烟,任你刀劈斧凿,我自岿然凝立,斩断,再斩断,深埋再深埋,清风徐来,又是点点星火燎原。 中国人向来是朴素乐观的哲学家,上好的怀疑论者,却不反感一切条例制度。中国人有着自己认可的不足为外人道的独特生存法则与思维方式。如同夏先生丧妹丧女最后丧命,依然看似不可理解的让老婆又怀了孕,他并不是没心没肺还有这个心情,只是新的生命就代表新的希望,这是无法连根拔起,徐徐不止的中国的未来。中国人相信总有轮回,如同八卦阵,死门背后永远有一道生门,这是最简单,妇孺皆知的道理。因此,中国人永远不慌张,哪怕去死,也是整齐的排着队,挣扎若许,想想还是算了,总归有后人会为自己讨个公道,总有那么一天。或者二十年以后,又是一条好汉,何必多虑? 中国人是最自由散漫的无政府主义无神论者,却是最好辖制的温顺绵羊,你要他们储蓄生养,算计着过活,每天有事做,便安乐。太聪明,每天一本小账都算个不停,谁还有空关心国家跟谁姓?像忙碌的工蚁,整天把食物藏来藏去,积少成多,一刻不停,到老死也不知这些吃不完的食物究竟作何意义。但正因这些默默无闻的劳动者世代交替,生生不息,强大的帝国才有了坚固的基石和俯察众生的高度。 生为中国人,我永远无条件的感到光荣! 所有能发生的关系(文/毛尖) 从前看金庸,一直有个梦想,想把各本书里的顶级高手集中在一起,看看到底是周伯通厉害,还是张三丰神奇,独孤求败如果和少林灰衣人比,会有什么结局,天山童姥和东方不败,谁更牛逼?
这样风格的一本书,在雪藏了三十多年后,今天出版了。《小团圆》集合了张爱玲小说中的所有主人公,一个个脂粉不施登场。啊欧,男女主人公不说了,男女主人公的直系亲属不说了,男女主人公的恋人不说了,那个,项八小姐,你走近一点,动作有些像霓喜,运气有些白流苏,和毕大使的结局虽然也叫《倾城之恋》,但气氛多少有些《留情》的况味,一句“毕大使年纪大了”,就为米先生招了魂。还有,死于骨痨的纯姐姐,《小团圆》里说,她的灵堂上很简单的搭着副铺板,写的应该是《花凋》的结尾,川嫦寂寞的死吧。而姑姑楚娣,和五爷的关系,“九莉也曾经看见他摩娑楚娣的手臂,也向她借钱”,是不是就是《金锁记》的情节呢?季泽也曾经那么近地站在七巧身边,让强悍了半辈子的七巧突然有了“细细的喜悦”,但是,一转念她暴怒起来,“他想她的钱!” 宋淇不让《小团圆》面世真是为张爱玲想的,小说中的三姑六婆,长了多少“吊梢眼”,她们当然认得出《沉香屑》、《茉莉香片》、《同学少年都不贱》中的那些“吊梢眼”就是自己。李安拍《色,戒》,还改改易先生的容貌,《小团圆》却是完全地来函照登童叟无欺,表大爷哎呀呀不就是《小艾》里的席五老爷,二叔(即九莉之父)伤九莉的心,《心经》中许小寒的痛也是父亲给的,虽然九莉在小说中叫喊,“二叔怎么会伤我的心?我从来没爱过他。”可问题是,张爱玲前面就老老实实交代过,竺大太太问,“喜欢二婶还是三姑”,她想了想,说“三姑”,因为三姑“比较远些,需要拉拢”。这一向是古老家族的世俗教育,就像亨利·詹姆斯写的《欧洲人》,尤金妮娅问弟弟,舅舅家的两个女儿哪个好看,弟弟回说,大的更好看,尤金妮娅轻轻一笑,说,那你一定喜欢小的那个。嘿嘿,张爱玲笔下的那些突出的恨,是绝对不能听之任之的。 简直是当代文学史上第一次啊,小说家把笔下的所有小说人物拉拢一处,哨子吹过,吊梢眼的一队,抽鸦片的一队,借人钱花人心的一队,男人柔媚女人泼辣的一队,而对抗这支人马的是谁呢,瞧,真正的梦之队,三三四阵容,二叔二婶三姑踢前场,中间跑动邵之雍,荀桦和燕山,后头是九莉和秀男,小康和巧玉。 所以子善老师最近真是有些烦的,一是到处谈论《小团圆》,都拿“真的是柯灵”“真的是桑弧”这样的问题让他不爽,二是《小团圆》居然没提到他,都写到上世纪七十年代了,还算不算张爱玲最后一个亲人! 饭桌上,我们安慰子善老师,张爱玲这是保护你啊。你看,《对照记》里的主人公多么令人仰慕,但是,一旦对照着《小团圆》读,全部经不起对照,个个显出狼狈来。 民国时期的娜拉,相片里临水照花人一般,可实际上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不断堕胎,还被强奸,为了给女儿看病,去和医生私了,所以,说起来无论是先天还是后天,张爱玲绝对不是五四儿女。当然了,这样的题材,到左翼作家艺术家手中,几乎就是《神女》,同样是为了孩子,出卖自己啊!或者就是《新女性》的时代控诉,为了生存,遭遇魔掌,但是张爱玲立意要给鲁迅的娜拉命运作大增补或新诠释。鲁迅说,娜拉出走以后,或者实在也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但张爱玲接下去说,还有第三种可能,就是回家堕落,或者第四种可能,就是堕落了回来继续堕落。 眼光毒辣,心灵脆弱,九莉(张爱玲)就这样遇到了邵之雍。看宋以朗的《小团圆》解说词,以为最后会看到张对胡的憎笑,但是有些意外,一直到结尾都相当温暖,这扫掉了我心中的一些阴霾。小说看到第三章,几次提到蕊秋(即书中二婶,张爱玲之母)和九莉说话,让她产生“秽亵感”,而这种秽亵感,多少也传到了读者这儿,用小说中反复出现的词,也可算“令人震动”,怎么张爱玲这么喜欢强调这些:要说“遇见”某某人,不能说“碰见”;“快活”也不能说,“干”字当然也忌,此外还有“坏”字,原因都和性有关。可是,蕊秋和楚娣(张爱玲姑姑)在九莉面前谈性说男,处女也说的,强奸也说的,根本没有顾忌。这样看看,年纪大了写作,真是要小心的,不能一边暴露性心理,一边又想掩饰性心理。所以,看到张爱玲连连对自己亲人釜底抽薪,暗暗倒也替邵之雍担了心,虽然张胡情事,张迷骂胡不算过。 好在,并没见到九莉对之雍发出真的恶声。事实上,邵之雍第一次在小说中露面,读者感到一阵高兴(这个高兴真是政治不正确,然而却也是实话),仿佛终于看到一个熟人,这个,当然跟我们熟悉他们的故事有关,但更因为张爱玲落笔有情。邵之雍出场,一下清空了前头乱哄哄出场的几十个人物,读者心头一松,这才是张爱玲能驾驭的小说关系,所有能发生的关系才能发生。 《小团圆》的出版,其实清楚表明了张爱玲的才华不在想象力,她的小说基本就是家族实录,而在《小团圆》中,按迈克的说法,她连自己的生日星座都懒得虚构,所以,我们有百分百理由对全书作索隐研究。而索隐的最终意义,当然是在邵之雍出场后才呈现的。多少年过去,多少恨过去,张迷也好,胡迷也好,从来没有放弃过追问,她到底怎么看他? 沧海桑田以后,她还记得,有天晚上,“他一吻她,一阵强有力的痉挛在他胳膊上流下去,可以感觉到他袖子里的手臂很粗”。三十多年了,他的肉身感一直跟着她,从前看《今生今世》,觉得作者大概有些甲亢,对照《小团圆》看,却是写实。所以,当九莉想:“这个人是真爱我的。”我们对她完全没经验的爱情涌起同情,也恨不得献上全部祝福,那一刹那,她讲出希望战争不要结束的话,我们也是昏沉沉软无力。 乱世儿女,能抓住的只有这点身体感觉了。有意思的是,从前似乎不鉴风月的张爱玲借着《小团圆》,几乎是有些天真地表白说,我也历经沧桑:堕过胎,疼痛过,洗过米汤味的内裤,而且,被人欺负过,在公共汽车上,后来成了著名戏剧家和文化领导人的荀桦就“乘着拥挤,忽然用膝盖夹紧了她两只腿”,当然,这感觉很脏。 而在这两种身体感觉之间,站着一个燕山,当年可考可证的影星加导演。他们的感情在九莉看来,像是补初恋的课,但是虽然,他也曾经“把头枕在她腿上”,她也担心过怀孕,两人之间的感情,就是小说中那句话,“掬水月在手”,还没开始就流掉了。 没流掉的只有邵之雍。她真是爱他至深,否则,第一次见到邵之雍的侄女秀男,“俏丽白净的方圆脸,微卷的长头发披在肩上”,她不会马上直觉到:“她爱他叔叔。”而这个秀男也真是配得上一个奥斯卡配角奖,她没有什么台词,每次出场,都是作为陪客出现,不是陪叔叔上场,就是陪巧玉出现,但她每次出现都带给九莉压力,令九莉两次隆重意识到,她爱他叔叔。所以,这个在《今生今世》中被小周小范压倒的人物,在《小团圆》中却盖过了小康巧玉,不知道这是张爱玲有意的声东击西,还是邵之雍当年的围魏救赵,反正,这是《小团圆》中张爱玲最把握不了的一个人物。对小康、巧玉,九莉还能说出口,要邵之雍选择,是我还是她,但对这个秀男,张爱玲只有接受,而就是这个秀男,半个世纪过去,说起张爱玲,总结说:“人蛮长,不漂亮。” 人蛮长,不漂亮的九莉,在邵之雍离开后遇到燕山,他笑她:“你这人简直全是缺点,除了也许还节省。”她微笑,心里大言不惭地说:“我像镂空纱,全是缺点组成的。”《小团圆》其实也是镂空纱,张爱玲本意要《小团圆》和《对照记》一起出版,准备在华丽的家族史上东镂一片,西镂一块,不过,人生的奇妙仿佛也就在这里了,缺点组成的张爱玲一直在赢得读者,而她本人对他们家族传奇不遗余力的去魅最后也镂空成纱,他弟弟对他们继母的感情是真的吗?二婶三姑之间的关系到底怎样? 关于《小团圆》,一直有告诫的声音说,不要搞对号入座,而且有不少作家名人出来示范说,看,可以从“张爱玲的时空观”“张爱玲的反高潮”“张爱玲的意识形态”等角度对这部重要作品进行深入解读。当然了,在关于张爱玲的博士论文已经满仓满谷的年代,《小团圆》可以用所有的后现代方法论进行解读,而且,你看,张爱玲的技巧多么圆熟,进出历史,全是四两拨千斤,而且那气度,就是小说中的台词,“不喜欢现代史,现代史打上门来了”。但是,让我们现场问问人民大众吧,《小团圆》应该怎么读?互联网会排山倒海告诉你:验明正身!查明真相! 让我们接受人民群众的趣味吧,老实说,《小团圆》在今天的出版,讨论遗嘱或背叛,讨论小说艺术或价值都意思不大,这本小说,最大的创新就在于它有力地发展出了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中国的日夜》中,张爱玲嚷嚷说“我的人民,我的青春”,那是虚的,但《小团圆》中一个细节记载说,她被人问道,识不识字?让当时特别渴望融入人民群众的九莉感到一阵惊喜,这是实的。因此,就用最朴素的方式接受《小团圆》吧,韶华老去的张爱玲已经没什么野心,前前后后出场的近百个人物,既是一次小说的团圆,也是一次历史的团圆,而在张爱玲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也在这里完成终极见面,难得的是,小说结尾记录的是她只做过一次的梦:青山木屋蓝天,阳光下满地书影摇晃,松林中出没着好几个小孩,都是她的。然后之雍出现了,微笑着把她往木屋里拉。 张爱玲说:“她醒来快乐了很久很久。”我不知道子善老师看到这里是什么心情,反正我挺感动的,我觉得普罗能接受这样的爱情,其他的,就用草根的方式暂时睁一眼闭一眼喽。 当年,邵之雍被九莉的文采吸引,打定主意去找她,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现在看看,能发生的的确都发生了,而张爱玲最好的地方是,她用最好的关系定义了他们的关系,《小团圆》至终不出恶声,非常了不起。而如果今天我们还要紧紧夹住他们,那就是荀桦作风了。 ———————————————————我是华丽的分割线———————————————————————————————————
毛尖的文非常好,我一向喜欢她这种条分缕析的思路,作为女人,我深知同张爱玲“不出恶声”的不易。陈子善是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的教授,研究张爱玲所谓的专家。但想必是,张爱玲也不愿意这样被人像文坛泰斗一样抓去做标本,拿着放大镜看来看去。
我想说的是,每一个真实的女人生命里都有一个胡兰成一样的人物,在事隔多年以后还能梦到,但是这样“快乐了很久很久”的的确不多。此类感触,只要你不生为一个有房有车我就嫁的女人,肯定会有。其实物质而简单的女人,实在是快乐的。我一个朋友最近跟我讲起,梦到她失散多年的最爱——“我们坐在西餐馆里,我馋嘴似的坐到他腿上不停吻他,怕时间不够他就要在我面前消失了。但还不及我流下眼泪,梦就醒了。”用伤痛的心掩埋一段破碎的记忆,被逼无奈的老死不相往来,但心里偏偏舍不得,这就是女人。
小团圆里面上百个人物,七大姑八大姨不加掩饰的全部絮叨了一遍,但是张爱玲反复强调:“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这是一个为了纪念忘却而写的故事,邵之雍一出场,作者下笔立马丰神流畅,气氛为之一宕,之前的粘滞拖沓一扫而空,就像《连环套》里的霓喜,在老去以后,只有讲起过去种种,眼里才能流荡着年轻时的神采。邵之雍离开以后,燕山虽然出场,但是气氛明显显出一个老人安闲淡定的余光。
各位看官不要看了评论就盲目的去看这本书,他不精彩,读下去需要很大的耐心,拔出来需要很大毅力,就像某些无以为继的恋情,泥足深陷,进退两难。 难道这不算,相爱到白头当白发魔女练霓裳与武当少侠卓一航拥吻于烈焰熊熊行将坍圮的雄伟大殿上,当她的白发在他指尖流转成青丝葱茏,这段诡异痛楚关系终于在结束前有了一个美好的结果,虽然这份爱情已然随着他们的生命瓦解成虚空,在长达一分三十二秒的吻戏中,我怀着怨念原谅了此前将近两小时的艰难磨折,如同豆瓣某网友评论的:“冲着我还能看见他们以正常的姿势接吻,我给这部电影三星。”
《白发魔女2》的无厘头和粗制滥造委实无法破坏《白1》的完美形象,因为无论如何张国荣最终还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了,陈年误会全都说开了,有情人在地府终成眷属了,世界再次恢复和平了……阿门。我还是可以大言不惭的拍着胸脯跟大家保证,这是一部精彩、经典、惊人的电影。在九十年代中叶盛极而衰的香港影坛中不仅占有一席地位,并且由于风格特殊而显得相当另类。每当看到斜阳下剑舞落英的幼童,月夜下扣弦而歌的狼女,篝火旁亦幻亦真的魔会,瀑布下嬉戏抱拥的爱侣,我都不得不发自内心的赞叹这部电影的秀色撩人。
卓一航与练霓裳的故事本身无甚新意,但是胡大为和于仁泰还真是够浪漫,把整部电影拍的风光旖旎,美不胜收。《白发魔女1》里面有将近一半的时间都用来讲述哥哥跟林姐姐如何青梅竹马,一见钟情,鸳鸯戏水,你侬我侬。如果不是最后一段血洗武当的打戏,这片子就是个纯言情片,如果尺度再大点,简直可以算是三级片。只是,张国荣跟林青霞演的三级片,谁会不爱看?
哥哥扮演的武当少年卓一航,长发半卷,神色翩然,于乱世中邂逅惊鸿一瞥的魔女练霓裳。正派邪教,积仇宿恨,罄竹难言,然而他们反是天生的相互吸引。二人在温泉中好一番浪底翻花,鸳鸯翩跹。(怎么给我说的这么YD)练霓裳为了摆脱魔教控制历尽磨难,然而当她去寻找卓一航时,武当已经惨遭魔教灭门,人人都以她为凶手。卓一航的怀疑使练霓裳黯然神伤,霎那间青丝成霜,然而她还是救下卓一航,杀死魔教教主。卓一航践行诺言,苦守千雪峰下十年,只为守得雪莲花开换霓裳青丝常在。十年后,卓一航带花去寻已变成杀人魔头的练霓裳,二人拥吻中共葬火海。一句“原谅我”,还予练霓裳乌发满头。这段传奇就此画上句点。
其实,卓一航又何必苦苦守候优昙奇花,他的一句抱歉,一个吻,便可化解练霓裳心中所有仇恨。二人都选择了自以为最为对方考虑的方式,一航不顾一切只要霓裳青丝重现,她却只要他的道歉,然而茫茫岁月,如此些微的要求却总得不到实现,难怪霓裳心中有气。这个至情至性的女子,眼中无谓是非江湖,她只要他绝对的信任,便好,便了,便逍遥一世。但如此极端的要求,的确没有几个人能做到。
关于剧本,卓一航已然完全不是《七剑下天山》里面那一副唯唯诺诺的窝囊样儿,而是令万千少女尖叫的倜傥男儿。93年的张国荣面如冠玉,风神英发。那一年,除了这部电影,他还完成了一部绝世之作——《霸王别姬》,我不明了他当时是如何在歇斯底里的蝶衣与痴情潇洒的卓一航间穿梭有余。在这部戏里,他的眼神自然地由单纯到炽热再过渡到到迷茫,最终转为沧桑与伤痛,演技纯青,了然无痕。他演绎的卓一航,有情有义,言出必行,潇洒而不风流,幽默而不油滑。尤其是影片最后,卓一航看着自己的爱人站在面前,咬牙切齿,不人不鬼,眼中满是自责与心痛。这女人无论变成什么样子,都是他今生的包袱,卸不掉,忘不了。他一寸寸的倒在她的脚下,眼前一幕幕全是往事,他们邂逅,他们欢好,他们反目,他们离散……他的生命一缕缕消散,但那情谊却是炽热滚烫。能用他的死来证明他的爱,我想,他是很愿意的。这是除了霸王别姬我个人认为张国荣演的最好的电影。因为他能够让一个如此荒谬的小故事看起来真实的的令人热泪盈眶。我相信这世界上还是会有卓一航这样的男人,他们有恰如其分的理智与牺牲精神,爱情如思想般深刻,除了自己,不去勉强别人。
说完哥哥,再来说说林姐姐。无可否认,同东方不败系列比,林青霞同张国荣更来电一些,二人的对手戏情之所至,收放自如,如行云流水般自然。惶记得有一个镜头里张国荣从背后绕过粉颈亲吻林青霞的耳朵,这样的小动作,简直是恋人间不经排演的耳鬓厮磨。林姐姐的英气豪气固然还在,但在《白发魔女》里,她更倾向于一个痴情女子柔软似水的幽怨。狼女的幽闭成全了她对卓一航的死心塌地,她的世界狭窄至极,除了他荒芜的寸草不生。虽说林姐姐在大多数时间里依然惯性的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满面肃容,但在抱着情郎的每时每刻,她的下颌总是抬得高高的仰望着他,眼里充满了柔情与依赖,从生到死,均是如此。
由于剧情的关系,这部影片分为上下两部。不瞎的都知道只消将第一部接上第二部的最后十分钟,就是一部完整的电影。但是话说回来,如果不是《白2》里面一帮不相干牛鬼蛇神不遗余力的搅局,哥哥姐姐的重聚也不会显得这样弥足珍贵,荡气回肠。仔细想想,导演还是有他的道理,自古倾国倾城的人总是在天崩地裂的混乱场合出现,他们的结局也必然,只能如此。
说点小插曲,看完这部片子,我对哥哥的好感度呈指数级曲线上升,在此后一个月的时间里找来了我能够找到的他30年内的50余部电影,200多首歌,40多条MV,4场红馆演唱会扫荡式观看。到最后,还是不得不承认《白发魔女》的不可替代。这不是一部让人感伤的电影,相反的,他让人更坚定的相信爱情,相信我们身边的人,相信我们自己内心的力量。90年代初巅峰时刻的香港商业电影,能拍出这个深度,已然相当不易。一部除了商业指向没有初衷的香港电影,历经15年的沧桑,拷贝上的胶卷都已经模糊不清,物是人非,还能奢求些什么?
片尾曲在眼圈微红时应景响起,圣洁的犹如庙堂梵音,林夕看似随意的词句飘荡在耳边:“从前和以后,一夜间拥有,难道这不算,相恋到白头?”是啊,笑拥白发红颜又何妨,至少也算生气契阔,与子偕老,等不得与你相伴终老,倒不如看你一夜白头,这也算相爱已极了吧。
BTW:这破文章砸手里太久了,自己都看不过眼,压箱底不如拿出来挨砖。我干脆承认了吧,我就一个色魔,看到哥哥酥胸半路媚眼如丝的就受不了鸟~这么个电影也实在联系不出什么社会问题人生思考来,跟我一样WS的倒是可以偷瞄帅哥几眼。 不得不见蒲巴甲很久以前,我写了一篇关于康巴好青年蒲巴甲同学的实况报道《又见蒲巴甲》,此文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反响,某日我登陆许久不理的新浪博客,发现小蒲同学某位 fans 给我留了 8 条共计三千多字的血泪留言,洋洋洒洒的向我讲述小蒲同学多么多么不容易,清纯善良不忘本,意志坚定斗志强 # ¥! #@ ¥…… %#%@% 看来小蒲同学如今已经轻而易举的失去了我这样的高端粉丝,转向低龄化脑残化鸡冻化人群发展革命火种。我看完以后十分奇怪,他丫的感恩谦虚喝口水都往地上吐半口感谢上帝跟我有啥鸟关系,难道因为他立场坚定斗志强,没有因为得个好男冠军考上上戏给阿明瓜子代言演了一部露点电影而翘尾巴耍大牌吃一半扔一半我就应该感动的稀里哗啦五体投地?这是什么道理!那你看见那些地震中搜索伤员的战士们、开幕式上辛苦表演的群众演员、马路上尽职尽责的交通警察是不是应该泪流满面的扑过去索要签名摇旗呐喊?你看上人家小哥哥帅哥靓仔异域风情淳朴厚道眼带桃花都可以,千万别往雷锋焦裕禄孔繁森身上拉,对不起,实在是有点恶心。
不过从这位 fans 同学的留言里,我起码知道了一点,就是蒲巴甲同学主演的一部叫做《战北平》的电视剧最近播出了,导演还是那个拍露点片儿的胡 ** ,小蒲在里面一人分饰两角,一国一共一对兄弟,国的那个还被娇俏的根本没有军人样儿的李小璐整天缠着,艳福十分可观,小蒲同学穿着立体剪裁的国名党军服,却没有一点军人英气,标准不少的普通话已经算是很流利,从头到尾呆呆的一副背书表情,显然说国语对白已经耗费了不少力气。换台的时候指给 YIDA ,她笑问这是西藏支援内地来的么,同乐乐。在我看来他还是扮演“共匪”时拼命啃烧饼的憨厚表情比较本色。小蒲明显的不开心,虽然他很努力。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被导演潜规则,要知道连佟大为都被海岩潜规则过,这没什么不可能的……
可以肯定,小蒲身为一个成长在非主流文化圈的少数民族同胞,想在刀光剑影的主流文化娱乐圈里混必定孤独而痛苦,他身上尖利的格格不入和不合时宜会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被慢慢磨去,他的世界观也会被逐渐打乱、融入和重新塑造。到那时,他会找到一个在旧我与新我之间游刃有余的自己,从容的融合于世,但是那时,他身上所有由于青涩和未开蒙带来的神奇新鲜感也将一扫而逝。至少现在在我眼里,他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小演员,在演艺圈还有着很长的路要走,但是红不红都与我无关。
这是我破天荒的第二次在这里谈论一个艺人,并不是因为他谈资甚笃,而是因为浅薄,因为简单,因为我是“看着他长起来”的,相比于他,我想写一写郝蕾撕心裂肺的疯狂恋情或是张国荣坎坷漫长的传奇星路都是那样的下笔艰难,不知从何而起。
我还是会赶在 4. · 1 左右写一篇文章纪念我亲爱的哥哥,这注定是一个痛苦自我折磨的过程,然而我不能只是一味的逃避下去。
好了,今天就到这里。 练摊娱乐圈最近又出事儿了,“集邮门”您听说过么,就是上床跟上电视一样频繁,以收集一线异性艺人性经验为乐的影星。反观娱乐圈,这几年除了上床下床这点事,好像就没别的,睡完了导演睡演员,睡完了制片睡剧务,反正要是圈里有一个人不幸罹患艾滋身亡,估计丧礼上人人都是哭天抢地比死了亲爹还难过。
现在娱乐圈在大众的眼里简直是乌烟瘴气的花街柳巷,好人家的孩子都不往里送,除了单亲贫困十年搬了四十七次家连舅奶奶都要靠他养的孤苦人,就是仗着家里有权有势出来揩油的流氓恶少,甚至还有被贪图享受嗜好嫖赌的星爸星妈逼上这条不归路的,人人的身世说起来都是一部 40 集起播的无线台庆大戏。
那天在萝卜头儿阿姨《背后的故事》里面看到绿帽子带了一摞还要故作镇定的谢霆锋同学,心中十分感慨,看到他无比委屈的缓缓诉说在拍摄一部不知名电影的种种危险镜头时如何搏命出演不用替身,这些动作包括——从香港国际贸易中心上面跳下来,被两辆公车撞来撞去,他还辛酸的说自己把这些危险镜头剪接成光碟作为儿子 lucas 的生日礼物,希望自己打但是儿子不用打,他打是为了儿子将来好,那神态表情简直快要失声痛哭。我不禁狐疑半晌,这个当年潇洒的在舞台上拨拨吉他便能引得万千少女尖叫的大众偶像什么时候沦落成要豁出命去打的满身是伤才能给儿子赚到奶粉钱!?甚至是这样一部可能成为遗作的电影,最后还是掌声寥寥。看来艺人只有外表是混不下去的,谢霆锋可以这样有名,但是你能想起的他主演过的电影有哪些?耳熟能详的歌有几首?恐怕你只记得他有一个前女友叫王菲,有一个火辣性感的老婆叫张柏芝,有一个专门泡小女生的花花老爸、一个拍三级片的妈还有一个小帅哥儿子 LUCAS 。他的生活处处充满了娱乐,他活的本身就像一个荤笑话。
不是每个艺人都可以像张国荣那样无所畏惧的挑战任何尺度的角色,可以自己决定演出烂俗到底的商业片还是注定赔钱的文艺片,是不是向公众承认自己的性偏好,决定结束自己的时间和方式,即使张国荣,也在生命中的许多年里处处碰壁屡遭白眼,甚至因为电影拿不到投资最后患上了该死的抑郁症。这就是娱乐圈。
你不要天真到相信访谈节目里的女星说:“导演觉得我很有潜质,他喜欢我的表演,所以我就获得了这个角色。”她的意思是,导演觉得我很有当地下情人的潜质,喜欢我的床上表演,比其他几个女孩好,所以我就获得了这个角色。也许三十年前的娱乐圈会比现在的干净,虽然那时侯邵氏拍的每一部电影,几乎都有露点的,有时还不止两点。
我们常会说日本是个偶像斗兽场,我觉得娱乐圈,起码是我有着浮皮潦草了解的中国娱乐圈,像是老天桥撂地杂耍的所在,有人胸口碎大石,有人生吞狼牙棒,有人上刀山下油锅往眼珠子上面插玻璃,比谁豁得出去,你擂个砖吐个血都不好意思往外嚷嚷。也许睡来睡去,也有睡烦的一天,所以你看是个人出来基本上都一脸虔诚的说他信佛,但是对于这些十几岁就在江湖上打滚的英雄儿女来说,还有什么别的本事呢?连蒋雯丽那个臭不要脸的丑老公都出去车震去了,谁怕谁啊!您要不甘寂寞,还得跟这儿起腻,擦掉嘴角的血,明天还得出摊儿不是。 姑娘们我得特别谦虚的承认这一点,比起照镜子,我更喜欢看美女。一来我看自己二十几年已经十分腻味,就好比一对相濡以沫的老夫老妻离不开却不恩爱;二来比起我的审美标准,我长的还是抱歉了一点儿,也不爱打扮,实在没什么好看的。其实很久以前,我也喜欢帅哥来着,但是随着神州大地上的帅哥以光速纷纷向网吧和美利坚合众国两极分化,我在户外公共场所直面令人脸红心跳的 MR handsome 的几率比抬脚踩死一只臭虫还低,于是我就决定不再分心,集中注意只看美女。
我像一个寻常的好色男人一样,也有自己的喜好,一般说来我很喜欢在人潮汹涌的街道上邂逅那种模特似的高挑美女,衣着靓丽粉浓腮艳,惊鸿一瞥令人过目不忘。在地铁里,我更喜欢穿着打扮举止动作能供人细致把玩的个性美女,比方说前天我在十三号线上邂逅一名身着撞色黄绿衫,脚蹬拼花数码靴,面遮浅茶色黑超嚼着口香糖的尖下巴美女,那慵懒的姿态、微扬的下巴、墨镜背后显然风流不羁的眼神活脱脱涅槃主唱的遗孀,《性书大亨》里妖媚入骨的摇摆女郎。我的眼睛忍不住在她身上扫了又扫,她依旧满不在乎的嚼着口香糖,面无表情却显得生动异常,好像马上要去接见什么大人物,把她的形容举止描述出来甚至是我撰写这篇日志的目的之一。
我也会像一个靠谱的男人选老婆、女朋友和情人一样细心挑选在我生命中占有一定分量的女性。我像男人一样欣赏和咂摸她们的好处,细致入理的了解他们的甘苦,我能够辨别哪些姑娘能跟我举案齐眉鸾凤和鸣、哪些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哪些我只能远观不能亵玩。对我来说,一见钟情的初恋是天津一中 00 届著名的校花吕纯泉,她那星辉般灿烂纯净的双眸与柔顺的长发使我一瞥之下便忘了身在何处,学习间隙总不自觉的抬眼窗外寻找她的倩影,我写了许许多多的文字赞颂她脆弱娇嫩的美丽,她像《挪威的森林》中的直子那样横亘在我仓皇青春的某个深处,我像羞怯的小男生那样默默“暗恋”了她很多年,眼看着她的玉手被一个又一个男生牵去,直到她在我生命里我的脑海里彻底消失不见。后来从同学那里零散听到她的消息,我都是摇头笑笑而过,这些原本已经跟我毫无瓜葛。
在漫长的青春期里,我结识了一批又一批肝胆相照的好姑娘,她们有情有义有礼有节,我充分体会到一个男人在红白玫瑰间左右为难的痛苦,在千万人中,不早不晚的遇上你,回眸一笑。但是,我怎么知道你就是我的未来,我的全部?!所幸我不必承担这种选择的痛苦,但是多数时候,我不得不陪着我的姑娘们为不靠谱的男青年纠结的抹小泪,或承受她们跟男友朝朝暮暮时孤单的酸楚。姑娘们在花样年华总嫌自己玩的不够辜负了好年成,等爱过了恨过了心冷了心死了年纪到了找个男人抽身上岸过波澜不惊的小日子,可是,哪来这么多 25-30 的靠谱男等着给你高位接盘?!我真爱看王水花圆圆的眸子和红苹果似的小脸蛋儿,要是个男人我准给你娶回家,可我要是 23 岁除了一心一意爱你一无所有的靠谱男,你也是不会要的,对么? YIDA~ 说实话我都有点讨厌你的加勒比海哥哥没完没了的电话和要咬舌自尽似的语速,害我有点酸溜溜的,你以后要好好教育他!美女,除了工作咱也改考虑考虑个人问题了,我说的个人问题不是找个人塞出去,是规划一下自己的生活,别耽误了好年成!强强,别看我对姑娘们满腔热爱,相比之下你比我不喜欢男人多了,虽然我这样好玩的上海男人很难找,但是你要多给那些暗地里对你流口水的男人们机会,了解伐?末末,我看你是有点玩得太疯了,你是去读书的,该收敛了哈!然姐,啥也不说了,赶紧结婚,生个博士后出来给我玩玩哈哈!还有肯定不会来上校内的各位姐姐们,你们一定要好好火树银花下去!
我的姑娘们啊,我知道你们是最好的,我爱你们!三八已经过去很久了,那就献给六一吧,愿你们永远外表儿童,内心麻辣! 生活需要琼瑶剧林清玄曾经在一篇文章里说过,初春作物发芽的时候,父亲总是盼望下雪,因为积雪会让荞麦和玉米吃起来有一点甜味,而这点甜味,就是整日辛勤劳作的农民们贫苦生活中难得的一点点快乐,所以被格外珍惜和看重。
小时候总把男生打哭一向很酷的我对那些手捧琼瑶席绢哭得淅沥哗啦,给自己儿女起名“张子恒”“杜芊芊”,张嘴闭嘴“好感动”的70后矫情大哥大姐嗤之以鼻,连带鄙视琼瑶奶奶发不完的娇声嗲气、淫声浪语,青春期漫长得连着更年期。小学二年级那个最终只勉强学会了狗刨儿的暑假我一边泡在一米二的浅池子吐沫星四溅的跟同样三八和学不会游泳的男性小朋友讨论《水云间》里面的梅若虹到底喜欢陈红还是陈德容,一边心里嘲笑这帮人死去活来默默唧唧,想着等我长大了要是看上谁,就直接跑过去问:“我稀罕你,你稀罕我不?”对方点头我就拿条狗链儿拴上牵走,摇头我就一拳招呼上去边哭边走再不回头,这种大路朝天任我走,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情感生活过的该是多么快意潇洒!
长大以后才发现我理想中的这种革命英雄主义式爱情居然比哼哼唧唧的琼瑶剧还要不靠谱,我也只能长太息以掩涕兮拿出条花手绢抖落抖落开始装淑女,没奈何来来去去都是不像,装着装着大尾巴就露出来,拍着粗大腿把对面瑟瑟发抖的小男生吼上一吼,对方二话不说满地找牙的就成了我的小弟,这使得我二十年来没在跟我当面说过十句话以上的男生里混上一个男朋友,但是换一个角度这件事情就挺容易让人接受,起码说明我的外表还比内在有点吸引力,能够迷得某些明显到了岁数还感受不到异性温暖以至于眼冒金星饥不择食的无知青年找不着北,朕心甚慰。
当有一天自己出口成章滔滔不绝的言语有一点熟悉,少许矫作,许多柔情,我才发现自己真的是在恋爱了。那个时侯,说多少肉麻兮兮的话都不为过,每天生活的意义就是处心积虑的赞美对方和等待着被别出心裁的赞美及思念,当然这种状态的前提是相对真空的感情背景和真心的期许,就是说,我喜欢你王二麻子,哪怕有一天你拉棍要饭光着屁溜儿我都这么待见你,而不是因为你的ipod nike和电死人的微笑。其实谁都知道没有这些我的爱不会赤裸裸,但我们还是宁愿相信自己坚贞不屈矢志不渝。这个时侯被扔在角落已经踩扁的琼瑶戏又成了圣品,虽然依然嫌弃她老土肉麻一唱三叹,但不得不承认,处在高峰体验热恋状态的人,眼里的人都像加了滤光镜的琼瑶戏演员,那些话也往往是不厌烦的说了一遍又一遍的。琼瑶阿姨不愧宝刀不老明察秋毫,谁也不是没和她的他,看雪看星看月亮,谈人生谈理想谈爱情,只是多数羞于承认罢了。
琼瑶是写给有经历的人的,虽然这个门槛极其不高,只需谈过开头清清爽爽或者甜甜蜜蜜的恋爱,哪怕最后的结局是王二麻子搂着豆腐西施消失在地平线,多年以后这一镜头也会被你无耻的自尊心美化成他含泪把你在风中用力摇晃:“为什么为什么你要离开我去美国!?”琼瑶就像海水净化工厂的27层超级滤网,能把海水过滤成入口芳醇的甘泉,只保留那些最甜最美的,把苦涩一一隐去。这也算是平淡的红尘男女一点甜腻的精神奶糖,含住了它好转身直面没截没完的凄风苦雨。
后琼瑶时代,黄天已死,后土当立,群雄并起青黄不接时,忽从东北蛮夷杀来了气势汹汹的韩剧。我看韩剧不多,连人都认不全,在这里满嘴胡说怕要遭人耻笑,诸位看到这里可以先笑笑再说。在我看过的十个手指数得出的韩剧里,无论是短小精悍令人意犹未尽的短片还是裹脚布一样一百集一回合的情景剧,都能十分成功的营造出一种令人大脑缺氧的纯洁浪漫气氛,编剧特二特白痴、剧情又雷又做作、演员很傻很天真这种种瑕疵都不能破坏整体上的美好,无论是《星梦奇缘》里小民哥唱着情歌向灰姑娘涟漪款款走去、《冬日恋歌》里俊尚和维珍堆雪人时的那个轻轻的吻,还是《传闻中的七公主》里雪七与在大雨中为她用双手排水,伤口淌血的年幼男静静对望,总有那么个场景,是你曾经拥有或暗自希冀的刻骨浪漫。那些曾经的快乐往昔像堤坝上的潮水一般缓缓退去,留下的只有千疮百孔的丑陋礁石,但看那些整过容的帅哥靓女在电视里嬉笑怒骂或者死去活来的演绎整过容的完美爱情,却总能让人感受到一些经过大脑浅层勾回的生物电流,使你不住的会心欢笑或酸楚流泪,直到,电视剧结束那刻为止。比起琼瑶剧,这是一颗更环保的脱脂人造奶糖,甜蜜依然,但不会蛀牙也不怕发胖。
以韩剧为代表的新一代琼瑶剧的另一个优点就是恰到好处,天上掉的馅饼太大就变成了面目狰狞迫不及待的的YY,比方说那个越来越看不下去的《丑女无敌》,一个智能正常精神尚未崩溃的未成年人都知道,要一个白面多金风流倜傥身边美女如云的纨绔子弟爱上一个胖乎乎的钢牙妹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何况他还有一个美若天仙的完美准老婆,哪怕是鲍鱼吃恶心了换块儿臭豆腐,也犯不着冒着被牙套挂破嘴的危险吧。连笔者这等庸俗低俗媚俗的三俗人氏都觉得谁要相信并喜爱这种货色,只能说明她/他是个春心寂寞天天盼着被馅饼儿砸死的YY狂。这哪里是励志喜剧,这根本就是教育大家依靠意念力量俘获有情有义大款的芳心,其险恶用心基本等同李洪志、达赖喇嘛等境内外敌对破坏分子。
其实韩剧同琼瑶剧不同,传达的是一种偏向消极的道家世界观,无为而治,顺其自然,不修边幅的做自己,心地善良并且保持心情开朗,蹬不动踹不走的完美爱情自然会找上门,当然,这只针对那些三无(无相貌无身材无钱)的大龄女青年,貌美的女子往往是命途多舛半途夭亡、身世飘零受尽折磨,追求女主角的男主角更是历尽挫折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原因很简单,还是照顾作为收视主体的三无大龄女青年。这点上我更欣赏琼瑶剧,女主角往往谈起恋爱来小鸟依人,跟家庭跟社会跟命运斗争起来都极其豪迈,流血牺牲刺个青毁个容跳个崖什么的在所不辞。“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我估计啊这些男猪都是给吓得如此老实,你说你要交往一个天天拿把菜刀在你面前晃随时准备为你自杀的妞儿,你敢轻举妄动么?
说到底无论韩剧琼瑶剧还是纯情派的日剧美剧泰国剧新加坡剧厄瓜多尔剧,都体现了一个孔老二爷爷已经告诉我们好几千年的特点——思无邪,那其中无论是思慕、感伤或离别,都是劲儿劲儿的做足了姿势,缠绵悱恻哪怕完全没有实质性内容,100集的韩剧演到80及男女主角的手可能还没拉上,但是这种精神超越肉体的爱情还是怎么看怎么比上来就脱的A*、3*更能体现正常人类的内心渴望。虽然说白了都是那点事儿,但我们还是更情愿像小心翼翼的拆包贵重的圣诞礼物一样一层层缓缓剥去那些美丽的外衣,最终即使看到一颗白菜,都觉得它肤如凝脂美韵天成。哪怕我们在生活中已经如速食面一样三分钟吃的连汤不剩,但还是渴望用蟹八件儿享用一只大闸蟹时的吮指余香。生活需要琼瑶剧,我是说真的。 上海《新民晚报》事件——上海人说上海话天经地义?【事件背景】 2009年2月4日《新民晚报》社区版B6版,《新民晚报》专栏作者李大伟刊登了一篇文章《新英雄闯荡上海滩,不限户籍个个精英》的文章。在文中提到“上海话是没有文化的表现,有点像美国土著红种人”,文章刊登出来后众多上海读者认为严重伤害了上海人的感情,于是纷纷到各大论坛发帖要求《新民晚报》道歉。而文章作者也被上海网民人肉搜索,只要在网上搜索“李大伟”便出现“李大伟电话、李大伟学校、李大伟博客”的相关搜索。对于众多网民声讨《新民晚报》一事,在网络上被网友称为“新民晚报事件”或“李大伟事件”。目前《新民晚报》已在其官方论坛发表道歉帖子。 另:此次事件引起如此大的反响据说是受到退休的前國家領導人關注(港媒报道是mr江),並致電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表示關注。而俞正聲則親自下令處理,新民晚報社刊出致歉聲明,承認文章「傷害上海讀者感情」。 【原文如下】 新英雄闯荡上海滩
不限户籍个个精英 大伟 上世纪80年代以前近50年里,上海人有两个特征,一个本子:上海市区户口簿,一种方言:上海话,称之为老上海人。今天的新上海人,不讲上海话,也有两个特征:一本高学历凭证,一本商品房个产证。过去,老上海人是一锅大米粥,米与汁不分;现在,新上海人是一块糯米糕,颗颗精神。 曾有句流行全国的俚语,概括得有些偏激:“在北京人眼里,都是部下;在广东人眼里,都是北佬;在上海人眼里,都是阿乡(沪语:乡下人)。”在我小的时候,连上海郊区的菜农,我们都喊阿乡。阿乡坐在突突突的拖拉机菜垛上,回敬我们:“你娘是阿乡。”的确如此,我父母就是山东人。 新上海人,浦东密集度最高,办公大楼里最多。到浦东,尤其是陆家嘴,都说普通话,说上海话是没有文化的表现,有点像美国土著红种人。在浦东的饭店酒店,连拉门的服务生都是说普通话“先生先生”的,在浦西,黄河路美食街上一片上海话敲车窗:“阿哥阿哥吃饭伐?”可见新旧上海人密度差异。 房产界有个现象:外地人买浦东房产,尤其好楼盘,外地人半数以上。《温州晚报》组团来上海买房子,有人说,浦东房产是外地人炒上去的。名牌高校,考研读博的大都是外地人。外地人像日本人,是姿三四郎,勇于拼搏挑战;上海人像法国人,偏爱衡山路上的酒吧劈情操。女人比男人更现实,上海姑娘在全国属于“一品锅”,过去非上海男人不嫁。到了上世纪80年代,与外国人结婚是时髦,当时笔者也是“翩翩浊世一公子”,但不得不服:白发不如黑发,黑发不如黄发,一声感叹斜阳里:“华籍美人嫁给美籍华人。”现在,婚姻不是隐私,报纸中缝广告说得最直爽:“婚否不论,户籍不限”,关键目标:“事业有成”。事业有成是精英。他们往往是外地闯荡上海滩的英雄。 【致歉声明】 《新民晚报社区版》编辑部就2月4日B6版《新英雄》一文向读者致歉 本报2009年2月4日B6“闲话”版刊登《新英雄闯荡上海滩,不限户籍个个精英》一文后,读者对文中的提法提出了批评。 此文摘自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上海市井》一书。编辑本意是在保护上海话地方方言的同时,更应推广普通话。但对文中在新上海人集聚的地方“说上海话是没有文化的表现,有点像美国土著红种人”的不准确的提法未作处理,伤害了上海读者的感情,在此特向读者致以真诚的歉意。 其实,本报开设“闲话”版面的初衷,就是为了便于读者学习和了解上海话,为了保护语言文化的多样性,版面开辟《每日一词》栏目,每天介绍一句上海话,一直受到读者的欢迎,如当天就介绍“馋痨胚”一词。 《新民晚报社区版》是新民晚报报系下的一份新创不久的报纸,我们非常感谢广大读者的高度关注和真诚的监督,正是有了你们的关心支持,才会有我们的进步和提高。欢迎热心读者多提宝贵意见,共同办好社区报。 【题外话】
本人是在朋友博客里面看到了有关事件的评论,并表明了应该在上海大力推广普通话,促进文化融合的言论,同时也批评了上海人确实存在的一些不当行为。(此人上海人),此文发布后,立即同样受到一部分上海同胞的口诛笔伐,连留言的我都没被放过,被说成“白眼儿狼”。
朋友博客摘抄:
近来最蹊跷的一件事情来自《新民晚报》。这份上海的老牌报纸我算是从小看到大了。所谓老牌,不但说他时间历史老,还说其读者大部分都是中老年。就是这样一份似乎要被时代遗忘的报纸,突然站到了风口浪尖。起因是报纸的一位编辑,摘录了一本书中的一句话,阐述了作者所认为的事实:“到浦东,尤其是陆家嘴,都说普通话,说上海话是没有文化的表现,有点像美国土著红种人。”结果这句话被一些人认为是诬蔑上海文化,侮辱上海人人格,并被一些网站煽风点火,引发为针对报社和文章编辑的一场口诛笔伐。
关于上海话的存亡问题,其实由来已久。我同意应该保留并且发扬上海话作为一种文化特征的存在,就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但我也认为公共场合应该推广普通,避免讲方言。原因就在于其阻隔了有效的沟通。以前我每次在公交车上听到售票员用上海话报站,我就怀疑是不是有人会因为听不懂而乘错站。我觉得由此带给人的感受不仅是沟通障碍,更是被疏离、被排斥、被拒绝感。
我一直主张每个人的言行应该顾忌他人的感受。有个例子是,某老师公开在课堂上宣称,自己的专业不招某些省份的人。我虽然不会就此认为这样就没有师德,或者意味着没有公正。我也可以理解可能是某些事件和案例造成了这样的结果。但我认为这样的话显然没有顾忌在座学生的感受,所以并不合适。同意的理由,从顾忌他人感受的唯一角度出发,我也认为应该多说普通话,少说方言。
不过有意思的是,这次《新民晚报》事件的起因恰恰来自于另一半人的感受。你说你舒服了,我不爽了,你方便了,觉得受辱了,怎么办呢?也就是说一部分人的感受和另一部分的人感受冲突了,或者说自己的感受和他人的感受出现了矛盾,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在这个问题上,显然《新民晚报》回避了问题,迫于压力,而选择了道歉。不能说它就没有骨气,但是我觉得它没有回答一个切实重要的社会问题,未能就此进行深入的探讨和思考。(它不敢,当然也有外在的压力)只能说这个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
本人留言:
“有个例子是,某老师公开在课堂上宣称,自己的专业不招某些省份的人。”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华师大的老师,或者是上海老师的通病,他们总喜欢若有若无痛心疾首的对国家的地区发展和人口素质不平衡抱以自己的关切,并且这种关切总以抬己扁人为结论,让人觉得自己一个外地人在大上海站站都弄脏了人家的地方,真是不合时宜。包括方言,除了因为说顺了嘴,潜在的此类心理也是一个诱因,更有老师在课堂上肆无忌惮的讲上海话,为人师表啊为人师表!这样的人简直不配做人民教师。
上海人的这些小细节,也许是有意无意的,就削弱了他们给别人的善意和好感,让人有更多的理由对他们抱以腹诽,甚至怨愤。上海什么时候能真正成为国际化大都市?当上海人在公共场合能够自觉自愿讲普通话,而不是一看见日本人就满脸媚笑的时候。 一激动群众留言:
我也激动了:
Ethan ZouGreenfish,感情我吃在上海住在上海,是您养活您赞助的?我对上海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就是踩了您尾巴了?比方说您要是二战中的犹太侨民,吃住在奥斯维辛集中营,您说集中营不好就是对不起党卫军对不起德国人民,就是白眼儿狼,我这么理解对么?当然我可没有任何将上海与集中营相提并论的意思,只是说明情况。
那您凭什么根据来判别社会上我这种“白眼儿狼”而对我们道路以目,还是对您看不顺眼的所有外地人大翻白眼?您说楼主推广普通话就是数典忘祖,是大东亚共荣圈的拥趸,那我也没看见当年上海有多少连一句普通话都不会说天天发扬海派文化传统的有识之士揭竿而起啊,不还是一派歌舞升平?难道文化融合导致上海人的劣根性?这道理站得住脚么?您把普通话跟日本文化侵略相提并论,是何居心? 容我夸奖您一句,您真是一个,在我心目中,十分典型十分经典的上海人。
这个问题恐怕说多久都说不完,大多数上海人现在都在感觉到上海话的退潮和逐步流失,大家议论的最多的是,年纪小的上海人上海话都说不来,说的不纯。小朋友不会说上海话等等,大有越发抱团拯救家乡文化之势。难道上海人传承上海话是靠在公共场所,在外地人面前旁若无人的说上海话来实现的么?在一个听不懂上海话的人面前讲上海话,难道没有人觉得不礼貌么?建议在公共场所推广普通话,怎么就破坏了上海人的文化完整性!? 有些得罪上海人的话我不得不说,如果不是上海人之间亲密无间的乡音背后隐藏着某些更深层次的社会价值忖度意味,只是单纯的方言,听得懂就说听不懂就不说的话,这个话题也不会变的这么敏感这么引人疑窦。 其实对比外地人,上海人对此更加敏感,你看看某吃饱了没事干的前领导人就知道了(虽然人家祖籍还不是上海的),一有风吹草动立马草木皆兵。明眼人看看这篇新民晚报上的文章都知道作者是在进行一种调侃和自嘲(作者也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难不成大家连这点幽默感都没有,外地人开上海人玩笑不行,上海人说上海人也不行?这社会也太不和谐了吧!别的不说,我们“没出息”的天津人就没这么严肃,谁爱说什么随便,况且,大庭广众的说天津话,确实不是什么雅观的行为,容易引人侧目。不说天津话,不代表我们不爱家乡。不让说天津话,我们也不觉得被谁掐了脖子。 我知道这几年上海的变化很大,上海人民在努力的接纳新鲜和外来事物,以平和的心态面对汹涌而来的外地精英,已经是做出了很大的牺牲,但是希望大家还是能更包容一些的看待问题,不为什么,就为了上海的确是中国无可否认经济最发达,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城市。多余挑事儿的话我不想说了。 各位义愤填膺的上海读者,在发布了这篇日志后,广大沪籍朋友向我提供了广泛的意见和看法,无论褒贬唾骂,都让我对上海人的价值观有了更进一步得了解。在这个基础上,站在上海人的角度我确实认为李大伟这篇文章中的某些说法是不适当的,对于上海人来讲,是一种情感上的伤害。我之前犯了用天津人的本位来思考上海人想法的经验主义错误。在这啰嗦这么几句不是向骂我的低头,百十来人围着骂这点承受能力还是有的,只是我确实这么认为。那个骂我白眼儿的败类,我还是跟你死磕到底。你属于上海人里面的地板效应,你的存在本身就是给社会和谐抹黑。 阿婴——蔡康永事件之前 1 明天,又想去坟上看妈妈了。
每折叠好一页金纸,我就在纸心上盖一记自己的印,朱红色的、小小椭圆形的、细细的两个字——阿婴。
阿婴是我的名字。我喜欢在冥纸上盖个自己的名字,这样妈妈收到了以后,可以很高兴地分送给她一路上的相遇,很高兴地告诉他们:“这是我的女儿折的。”
嬷嬷每次看见我盖印在冥纸上,就吓死了的啐口水,说要招惹孤魂野鬼的。我就亲热地拉着嬷嬷的衰老的手说:“我也不怕妳,怎么会怕鬼?鬼也不过比妳老一两岁罢了。”嬷嬷一听就变脸,甩开我的手,捂住脸呜呜地哭着小步小步跑开了,没有发现我悄悄在她衣袋里放了一张金纸。 嬷嬷这样怕鬼,当然不肯去替我买金纸了。只有桑哥哥肯。 桑哥哥是阿爹的部下,整天跑东跑西地帮阿爹查案子。每次我折一朵十二瓣的金莲花放在前院的池子里,桑哥哥就知道我的金纸又用完了,就会替我跑去城外头山脚下,那家小小破破的鹿胎宫买。他家的金纸最漂亮。 比金子还漂亮。 桑哥哥一定算准了阿爹不在的时候,把裹得方方的一刀金纸拿来给我,黑色的脸膛涨得红红的,勉强扯一扯嘴角算是笑过了,立刻迈步走开。 嬷嬷说,桑哥哥是贼骨头养的野孩子,十岁大就跟了到处杀人放火。贼骨头被阿爹抓到处死了,留下桑哥哥养在宫里使唤。偏偏桑哥哥天生的身手好,一路升到了城里的都头,阿爹也不大踢打他了。 可是他总是不开心。 我常常在想——— 他一天会去看几次前院的池子、找金色的莲花? 他都把浸湿了的纸莲花收到哪里去了? 他是不是买好了几百刀鹿胎宫的金纸、放在他房里? 他,怎么样才会开心? 我又折到最后一张了。我用心地把这张金纸折作十二瓣的莲花,再用心地在莲花心上轻轻印住我的名字。十二叶尖尖的花瓣,轻轻兜住了小小的两个红字。 我,怎么样才会开心呢? 2 妈妈的坟没有碑,只是一片微微突起的、淡红色的土,中间陷落一道浅沟,沟里高高低低长了草。 我一点都不想草拔掉。死亡的怀里拥着生命,没有什么不好。 其实,我也不知道这到底算不算妈妈的坟。妈妈的事情,阿爹不准任何人提起,也没有人告诉我妈妈的坟在哪里。 有一次,我趴在窗台上,看见蚂蚁搬运蚁牛,一只接一只,把肚子大大的蚁牛,从窗外老榕已经枯了的枝上,搬到抽新叶子的嫩枝上头去。一线太阳光静静移过来,我忽然看见老榕腹上的大黑洞里,亭亭长了一支莲蓬。 一朵红艳艳、许多眼的莲蓬,在细尘轻扬的那道光里。 我恍惚了一下,好像看那些飞舞的轻尘,是从那朵莲蓬的眼里一口一口喷吐出来的。我伸出手去,拂开挡在洞前面的榕须,树上的蚁线一阵乱,一只蚁牛“咚”地掉下来,在我的手背上弹一记,掉下地去了。我这才回过神来,霎霎眼。 那枝莲蓬还在。 我将那只莲蓬从树洞里取出来,触手温温热,是阳光的余暖。这是一朵干了的莲蓬,细细上了层莹亮的朱漆,镶嵌在一截白玉钗骨上。莲蓬本身只有核桃大,我的手握起,可以藏在掌心里看不见。 我用两掌挟住钗身,搓动起来,越搓越快,莲蓬头的洞眼浑成了一片影子,看起来像一朵朱红的花,一遍又一遍的绽放。我一径搓转着钗子玩,忽然,莲蓬的红光里,隐隐泛出一星碧绿来。我讶异地停了手。 一只通体碧绿的极小极小的长虫,晕头转向地从莲蓬中心那个洞眼里,蠕蠕探出身子来。 我“哈”地一笑,看着这条小绿虫子游出了洞眼里,在艳红的宇宙间,不知所措。 小绿虫楞住不动了好一会儿,我陡然不耐烦起来,捻过一枚针,轻轻把小虫钉在蚁队行经的榕树枝上。蚁队登时骚乱,七手八脚地探了一阵,发现是活物,更加乱起来,涌上前去拉扯。 阳光又从树洞移到了树枝上,银针“嗡”一声灿光四射,被针钉住的虫子碧绿得更加耀眼、一时也不死,拼命挣动着,上前咬扯的蚂蚁拖拉不动,急躁得呼朋引伴,渐渐合围将绿虫挤住了。 我懒得再看,把莲蓬顺手簪上耳边,拿了圆镜浸在装满清水的水盆底,再把水盆搬到窗边的阳光下头好照脸。嬷嬷说,镜子浸在水里,可以看见平常看不到的事情。我到只是觉得这样子照镜子,自己会比平常更好看一些。我的黑发,发上红的莲蓬,在水镜里面,像神国深海黑的海草与红的海葵,微风一拂水面,都漾漾地飘动着,从镜子里徐徐舒展出来了。 水纹粼粼把太阳光射到我的眼里,刺得我眯了眼,像生鳞的水族在海面下仰望着永不可及的天空,突然一张脸从镜底浮出!我“啊”一声往后坐倒,没想到真惊动了神魂,急忙起身去摸我扔在床脚的底裤去退鬼,一抬眼,又看见窗前站了个人,是阿爹。我“啊”了一声,这才悟过方才镜里是阿爹的脸孔。 “阿爹——”我嗫嚅一句。其实我对阿爹的面孔是很陌生的,我不大看见他的脸。 阿爹偶尔跟我说话时,我也不太盯着他看的。大多时候是看他袍服整齐、前呼后拥地上堂去。想到阿爹的时候,总是先想到那一身黑檀色的高冠巨袖,而高冠和黑须之间的脸,就影影憧憧的,那鼻耳口眼眉如同暮时栖在他脸上的阴恻恻敛翼埋首的鹫鸟,拍拍翅膀随时都会飞去。 我喊了声阿爹以后,他应也没应我一声,满脸惶惑地,缓缓伸手去拨了拨水盆里的水,水面金灿灿的阳光泼喇喇惊动开来,映得阿爹的脸一痕阴一痕晴。 阿爹的手伸到盆底,触到了镜,这才吐了口长气,立刻又深吸一口气,肩袖登时往外撑起三分。他捞出圆镜,台头看着我: “那里来得?” “本来……本来就在我房里的。”我以为他问的是镜子。我的眼睛看着他袖口浸渍的水迹,正悄悄地、沿着他的袍服的纹路,一络一络地往他的肘扭动着攀游上去。 “在你房里?……多久了?” “很,很久了……一直都在的呀。” “那怎么平常不看你戴?” “吭?”我先是听不懂,只好抬眼看他,见他两眼盯着我耳边,才知道他问的是这支莲蓬簪子。 “噢,阿爹是问这个吗?”我把簪子取下,微微向阿爹递过去。他突然满脸嫌恶,虽然人站在窗外,还是退了一步,手中的镜子又落回水里,搅得他脸上水光陡盛,五官各自游移。 他宁定一下,把脸色敛起来,这才沉着气伸过手来接。那簪子平躺在他掌中,竟轻轻颤起来。我眯起眼再看一会儿,才看出来是阿爹的手在微微颤抖。阿爹把手掌移到面前,瞪视了好一阵子,嘴里不知喃喃说些什么,忽然五指一握,簪子紧嵌在掌肉里,轰然转身离去,肩侧蹭上了老榕身子,震得树叶子哗啦啦雨一样落下来。 那一天,我再没有走出房过。我每隔一会儿,就从我的小窗口查看阿爹紧闭的房门,看阿爹什么时候出来,把那只簪子怎么样了。 我一直守候到傍晚,嬷嬷就快来叫我去吃饭了。这时阿爹的门倏地打开,和平常不一样地、阿爹没有戴冠,露出顶上的髻,黑袍敞着,趿了鞋跨出门来,一径往前边大门巨步疾行。我迟疑一下,赶忙兜了顶风帽,从后门绕出去看。绕过大灶口时,撞见嬷嬷正死命用她那口老牙对付一只大得吓人的肉鸭腿,嬷嬷一见到我,急得要藏鸭腿,却被鸭肉啃住了牙,死扯不下来,嘴里急得咿咿唔唔,我哪里得空理她,赶向前门大街去,赶到街转角时候,正瞥见阿爹手里已抓了盏灯,往大树头那个方向去了。 大树头那一带我从小玩熟了的,那上头除了树林子,什么也没有的,不知道阿爹要往哪里去。 一路跟下去,人家渐渐稀少,石板路已经变作泥土路,我跟得更加快了,不像走石板路时怕脚步声太响。阿爹头也没有回过,一脚高一脚低地认着上坡的路。他的黑袍子被风掠得烈烈作声,罩在里头的白衣时不时翻飞而起,仿佛有另一个人要从他身子里转出来的样子。我两眼索牢那盏晕得发青的灯,心底迷迷糊糊的,怀疑自己跟的,到底是不是阿爹。经过一片竹林子,风一逼,枯竹骨就痛到嘎嘎轧响,像没修成人形的竹妖在受天地的酷刑,听得我齿帮子一阵阵的发酸。 我这才奇怪起来,自己怎么不怕?是因为这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为了同一件事,秘密地、没有别人知道地、与自己的父亲有了关联、走在同一条路上? 出乎我意料地,阿爹的脚步并不比我慢,似乎这一路上坡于他并不陌生,夜里也能走的。阿爹步子缓慢下来,走到了一片林间的空地,停下。 阿爹喘着气,没有了风,黑袍静静垂下,抵在地面。像一截树干,平空生出一张人脸来。 我顺着阿爹的眼光看过去——阿爹两眼直瞪着不远处那株粗肿得不可思议的巨树,又喘了一会儿,才左一脚、右一脚,拔着腿迈过去。他手上抓着灯火,越逼近巨树,巨树身上巨瘤的阴影就越胀大,火光一晃动,每个树瘤都懵懵动起来,仿佛几十个胎儿的头要挣出胎衣的模样,整棵树一下活了。 阿爹提起灯,用手去摸树身,一壁往树腰上横摸过去,脚下也顺势移着。摸着摸着,忽然一整截手被树身吞了进去!我吓得心猛一跳,几乎叫出声来,却见阿爹左手把灯凑了上去,我这才看出是个树洞,缓了口气,赶紧又藏好。 阿爹的神情很专注,手臂在洞里游移着,看起来像在掏摸什么。隔了一会儿,才把手臂抽出,手指蜷起,似乎是掌间握住了东西。又看他放下灯,左手虚搭在右手和树洞之间的空气之中,手指竟然也拳握起,两拳前后相接,就像要和整棵巨树拔河的样子。可是阿爹手里明明空洞洞的什么也没有,阿爹却有板有眼地、左右手轮替拉扯着那根看不见的绳子,脸朝着树洞,一步一步倒退着走。阿爹是发狂了。我的心一下提到了脑壳里,“洞洞洞洞”地猛发涨,一记一记撞着头顶皮。 阿爹这样倒着走了十几步,停下身,两手合握,朝树洞的方向比拟着,往左移了两步,这才松开手,仿佛是放开了那股他想象出来的绳。我躲在林子里,看得大气也不敢出一口,突然眼面前一星黄光微微一闪,紧跟着细细“嗡”的一声,觉得有只小飞虫闯进我嘴里来。我这才知道自己的嘴一直大大张着,慌得把嘴一闭一咽,竟把小飞虫吞下肚去。我俩眼一瞪,忽然看见远处的阿爹脸朝我跪了下来,我赶紧把嘴捂住,怕自己出声,只见阿爹伸出两手,轻轻拨着身前一垛微微拱起的红土,嘴里面喃喃自语。 我慢慢松开捂在嘴上的手,神魂渐渐定下来,注意着阿爹的动静。这才领悟过来——刚刚在眼前一晃一晃的那星黄光,正是被我咽下肚去的虫子,是只萤火虫!我从来没吞过萤火虫,也不知道吞落肚后,自己会不会像屋里桌上那盏大肚细颈的长明灯一般,从肚里泛出光来。 我不敢动,用力斜了眼睛往腰上觑了觑,显然萤火虫的光没有透出衣服来,只有清清的月光薄薄敷在我裙角上,抖一抖就会脱落似的。 我稍稍放了心,抬眼去看阿爹,正担心萤火虫会不会搅得我腹痛。突然肚里巨蛙似地“咕”一声响,我大吃一惊,登时就想转身逃跑,可是阿爹只顾拨着那堆土,完全没有理会我发出的声音,或者是他身边摇曳的越来越厉害的灯火。我勉强定住,耳里全是自己“洞洞洞洞”的心跳声。我深呼吸几下,心跳声隐隐远了去,我这才听见阿爹在说话,语气异常的温柔。 “缅哥,缅哥,妳这一向,可都乖乖睡着吗?虫蚁没有咬坏妳吧?我好久没来看妳了,妳不生气吧,缅哥?”阿爹的声音这样深情,我完全没法相信,听起来根本就是另一个人躲在他身体里头说话。 缅哥,是妈妈的名字。十四年以前,妈妈不见了以后,就再也没听过任何人提起这两个字了。 难道,名叫缅哥的妈妈,被阿爹埋在这堆小小的土里吗? 阿爹扒拨泥土的速度快了起来,动作也越来越大,呼吸渐渐粗重,口中却始终没停下说话。 “其实,妳一定常常醒来的,对不对,缅哥?每个晚上我跟妳说话的时候,妳都会醒过来听的,我知道的。当初我埋妳,让妳站着,没让妳躺倒,就是要妳常常醒着,好听得到我和妳说话……”阿爹跪在自己挖掘的浅坑前,俯下身子,捧起一握细土,凑在口边吻嗅:“我和每个女人睡觉的时候,嘴里的话都是喊给妳听的呀……”阿爹用力吸着掌中的土,呛了一下,咳得两声,竟顺势呜咽起来,把脸埋进了捧着土的双手。 我不能相信我的眼睛,阿爹在哭吗?我也没法相信我的耳朵——阿爹把妈妈站着埋进了土里?站着? 一直这样站了十几年?那。脚不是很酸吗? 我早就麻了的膝盖里,却不觉得酸,二十亿股凉气咝咝作响地涌上来,钻进每一道血脉里去。 妈妈是阿爹亲手埋的。 微微地,有雾犹疑着漫开来了,像是群树在吐纳。阿爹的身影,反而分外清晰。我越看,越觉得假,我照嬷嬷教的法子,狠狠咬了下嘴唇,果然觉得刺痛,用手沾一沾,咬出血来了。可是还是假,痛也痛得假,手指尖上沾的血也假,在月光底下蓝汪汪地,假的红。 阿爹的啜泣慢慢缓了下来。他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件事物,紧握在手中。我想他要刺心口自杀了。我忽然冷静,头脑很清楚地问自己:“阿爹如果死了,我难过不难过?” 阿爹双手握住那根微映着月光的事物,对着土坑说:“我帮你把你的簪子带来了……喏,你最喜欢的、这只用莲蓬嵌的簪子。来,我来给妳簪上……让我给妳簪在头发上……” 原来不是要自杀。我听见自己的心理吁了一口气,是放心,还是失望? 阿爹执了莲蓬簪子去挑拨土坑,另一只手帮着翻土,越挖越深:“妳所有的东西我都烧了,就只这支簪子,我找了十四年找不到。这支簪子,妳活着的时候,我不准你妳戴,妳死了也不准我烧嚒?”簪子掘土根本不称手,阿爹讲话越来越吃力,气喘加剧,咻咻地,一头刨尸的兽。 我从来不知道妈妈怎么死的。五岁那年,嬷嬷带着我到一处地上全是盐的村子里去住了一阵,再回到城里时,妈妈就不见了。我想我那时候一定大哭大闹了很久,找不到妈妈,可是我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 后来就很习惯了,很习惯没有妈妈地自己长大,变成很自然的事情。 也很习惯一个像阿爹这样的父亲。 不知是不是因为累得很了,大口喘了几口,阿爹的说话突然变得暴烈—— “我给你买过多少翠玉珍珠的簪子,你不戴,你天天戴着这根丢在街上也没人捡的破钗子!你要偷人,偷个像样一点的人,偷了个穷鬼送出这等破烂东西来显眼,你还赶不及地往头上插,做婊子的都比你强,卖肉起码卖出个价钱来!就有你这样不开眼的蠢女人,教老子做了乌龟还得替别人喂饱你那个烂肚皮,喂饱你烂肚皮里养出来的小烂货、小杂种!” 阿爹嘶哑着嗓门,越骂越怒,越挖越深,上半个身子垂进土坑去,声音闷着,不大听得见了。我两腿早麻得蹲不住,轻轻坐倒在树背后,右手搓揉着膝盖,左手却不自觉地抬到脸颊上去擦了擦,我这才发现自己在流眼泪。 小杂种,小野种——我的阿爹,对我的妈妈,这样说我。 我的阿爹,这样子辱骂他杀死的我的妈妈的尸体。 泪水冷,冷得醒人,我醒得整个人冰冷的透明,是那种半夜梦游到悬崖边,突然被人拍醒的,晕眩的,赤裸的,羞耻的清醒。 宁愿睡着掉进死亡的深谷、也不愿意醒来面对自己的那种醒。 我抱住膝盖,低头舔去手背上沾的泪水,脑子里感觉到一种很干净的空旷、呼啸着安静的小的风。手背上被唇吻过的那一处皮肤痒痒的,我用睫毛轻轻去搧一搧痒的地方,更加痒起来,我自己对自己微笑了,偷偷微笑着—— 原来我的孤单,我的没有人喜欢,是理由很充分的啊。 并不全是我的错。 我抬起眼,眼穿过额前的发,穿过树林,望着疯狂的阿爹。阿爹在地面上只剩腰臀腿脚,曝在月光底下,像刑场上铡剩的尸首,脚还不时抽一抽动。 他的右手依然握紧了簪子,有韵律地一下接一下,窜出地面又落进土坑,一尾快干死的,想跃出土坑的鳗。 我在想阿爹是不是要用簪子刺烂妈妈的尸体。阿爹的手却停了下来。我看不见他在土坑里做什么,隔了一会儿,才听见隐隐约约的哭声传出。是地底下的鬼魂在哭,哭声从土下面漫过来,从我身旁每一个树的根钻进了树身,再从树洞钻进我的耳孔。 我闭起眼睛,听着越来越惨厉得哭嚎声,嘶喊着缅哥的名字。阿爹的哭泣进入了我的身体,化作了我的泪水从眼角泛溢出来,滴落在土里,渗流到妈妈的身上。 等我再张开眼睛,阿爹已经爬出土坑了,跪坐在坑前,恢复到没有表情的脸,冷冷地说着—— “你觉得簪上这支莲蓬簪子最漂亮,对不对?我已经替你插在头发上了。你又可以在冥国地府勾搭牛头马面偷汉子了,你做了鬼一样是给千鬼骑万鬼跨的,你就一辈子留在地狱吧……”阿爹开始动手把坑边的土拨回坑里去,“要是再转世为人,你又得再做十几年的孩童,才能跟男人上床,你熬不住的。你就戴着你的簪子,永远别上来吧。” 阿爹平静地把土一拨拨堆回坑里,直到坑填平了,坟起了,阿爹才住手:“我不会让你躺下的,缅哥,我不喜欢看你躺下的样子。”阿爹拍了拍坟起的土堆,手一按,站起身来,掸了掸膝上的尘土,俯身拾起身旁我一直看不见的那根绳子,两掌交替绕收着,一步一步往巨树的树洞走去。直走到树前,才从掌上解下似乎已收妥成圈的绳子,往树洞里一搁,转身抓起灯火,走了。 我想树洞里藏的大概是根很细的细线,所以我什么也看不见。我等阿爹的灯火走得没影子了,又再等了一会儿,才走出树林,走到那根巨树的树洞前,伸手掏摸,果然摸到一圈线,凑在月光底下看,隐隐闪着金光,是绕了金丝的黑线。我轻轻拉着线,一步一步倒退着走,等线拉尽的时候,正好走到妈妈的坟边。大概阿爹怕坟边什么碑记都没有,年久会湮灭痕迹,才在洞里系了这根线做标记。我放开丝线,跪在坟堆前,叹了口气。 阿爹这么厌恨妈妈,又何必再记着她的尸与她的坟? 我俯下身来挖坟堆,我要把那支簪子找回来收好,要不然,妈妈就什么东西都没有留给我了。 土被阿爹挖得很松,我很快就掘得很深了。我口里大声唱着歌,不敢让自己去想手里就要挖掘到妈妈的尸首,站着的尸首。我怕我只要有一刹那停下来,只要有一刹那想到站在土里十四年的妈妈,我就要哭得挖不下去了。 我唱的是简单的莲花歌,可以一遍接一遍的唱,不会停下来想词—— “莲花复莲蓬, 徘徊无可出, 但出无所苦, 我自迎接汝。” 我怕自己要哭,拼了命地赶快挖,土屑溅得满眼满脸,我依然张大了嘴唱歌,嘴里也吃了土,我怕呛咳,把土都一口一口咽下去。一呛咳,我一定哭出来的。 我疯了似地挖着,上半身越佝越低,唱歌都快唱不下去了。我依然不停手地往下挖,一直到我的手突然混着土抓起了一络头发—— 是妈妈的头发! 我骇异地看着指间纠缠的发丝,沾着我指甲缝渗出来的红血,连吸了两口气,却怎么吸也吸不进气。我咽下一口口水,定一定,在用力大吸了一口长气,这才顺过呼吸来,本能地张口呼气时,猛然“哇”地大哭出声。 我也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一直哭到整个人趴在坑沿干呕起来,才昏昏沉沉地不哭了,又再呕了几口,什么也吐不出来,人却慢慢清楚了些。 我从来没见过人的尸体,也从来没见过死亡的妈妈。我把眼擦干了,将手中的头发放回土中,轻轻拨了拨细土,看见了那支艳红的莲蓬浮出来,几丝干松的黑发,缠绕在莹莹的白玉钗骨上。 蓦地一阵风吹过,干发纷纷随风化去,露出了发下一小片润泽的瓷白。奇异而淡的香气,随着风回旋。 是妈妈的骨头啊。 这就是曾经在我小时候抱我的、人们唤作缅哥的妈妈。我想了想,知道自己真的没有觉得害怕。食指轻轻摩挲着哪一小片没在土中的白骨,心里觉得很惋惜,再也没办法看见妈妈的脸了。我已经完全想不起小时候那位妈妈的样子;一张脸,就这样从整个世界上安安静静地完全消失了。 我捡起那只簪子,轻轻贴住了心口,低低地、很生涩地说出这两个字:“妈妈。” 3 所以,这应该就是妈妈得坟了。小小的,坟起的一堆土。 我每次来,都会先从我沈香木小盒的最底下那层最左边一格取出莲蓬簪子来,放在坟土中间那道风吹出来的浅沟里,让妈妈知道我把簪子保存得很好,没有被阿爹发现,也没有被阿嬷发现,也没有被虫子咬坏。 妈妈怎么会把这支簪子,留在我窗外那棵老榕的树洞里呢?是她和谁约见面的记号吗? 而她再也没见到那个人,就死了。她死的时候,一定很记挂那个人到底来了没有的。 我再从小木盒的第二层里,拿出已盖好我的名字的冥纸,一把一把地撒向天空。 我从来不烧这些金纸。我永远记得妈妈的黑发,怎样在风里散化,随着风回到了妈妈的身上。这些金纸,也会随着风飞散飘逝,落在妈妈的手里的。 我趁着风停的时候,把最后一落金纸平平放在我的掌心。我用一只脚站着,对着太阳把双臂张开,教导这些金纸要怎样飞,才飞得好看。 一阵大风过来,我的袖子鼓涨成一朵白云,手掌中的金纸纷纷活了,变成一只一只金色的蝶、翼上闪动着我朱红色的名字,在阳光底下连成一片飞翔的金色海洋,滚滚波浪着过山去了。 风停下来,竟然剩了一张金纸,停在我的掌中,没被吹走。我想妈妈既然喜欢莲蓬簪子,一定也喜欢莲花的。我就把这张金纸折作了一朵十二瓣的金莲花,放在坟旁那棵巨树的大树洞里,压在阿爹绑的丝缐上头。 我选了一处草长得厚密的地方躺下,解开了袍子。让金色的太阳光暖一暖我的胸口,一直等胸口的阳光移到了小肚子上,我才起身把袍子一拢,兜住阳光的暖气,把簪子藏回小木盒,亲一亲妈妈的坟,离开大树头回家去。 阿婴 4
昨天是小寒。天也还不冷。我到大灶间去找嬷嬷,拿作糕的面团来捏小鸡小狗玩,才走到灶间门外,就看见迎面走过来一个腮胡子,两只大袖卷到肘上,手里捧了一个几有筛子大的猪头,笑眯眯的。他一见到我,也嘻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来。 “阿婴姑娘。”他抬手招呼我,胳膊上吊着的两对猪蹄尖连晃两晃。 “啊,青叔叔。”我认了一认,才想起来是鹿胎宫的道人青肚子,老老杀了猪来买的。 青叔叔让我先进了灶间,里头正在蒸藕,烟雾弥漫,好几截洗净了还没蒸的白藕搁在一旁,像人的小腿。 厨娘和嬷嬷两个却挤在窗口油光的台子旁,不知在干什么。 “大娘,猪头来了。”青肚子把猪头搁在灶旁。 “嗨呀,上供就在等你这个猪头哩,这晚才来。”厨娘埋怨着,把两对蹄尖接过来。 青肚子嘻嘻一笑,把袍袖抖落了,擦手上的油腻。 厨娘见他一笑,有点局促,抹了抹鬓角,不尴不尬地笑一笑—— “道长且等一等,我去拿钱来。”厨娘走出灶间去。 嬷嬷却头也没回过,趴在台子前,赶工赶得急的样子。我跟青肚子两个一齐凑上去要看,青肚子赶紧让一让,又冲我笑了笑,眼角两鱼尾纹划水游了开去,白牙齿似海贝壳一样搧了搧。 “这青肚子这样爱笑。”我心里过了过这句话,转脸去看台上,想不通一个靠四十岁的男人,会有这样年轻的一口白牙。 只见嬷嬷两肘据桌,肘旁七八只大大小小的瓢碟盆碗。挤作一堆,盛了青紫红黄各色颜料。嬷嬷手里正颤危危捏住一管破笔,在一张印了人物的纸上填色。 填满了画上女子的肚兜,嬷嬷的手一移,我这次才看见图里两个人物都裸着下身,男的一个是僧人,撩开了袈裟,底下露出的器官印得纤毫毕露,女的跨坐在僧人的大腿上,面孔吟吟的笑,是捏成的五彩面人儿放上三天后、那种短暂又永恒的、干到发甜的笑。袈裟与肚兜都被嬷嬷上了鲜亮的大红色,我恍惚间只觉得红光侵眼,画中人似乎动作了起来,我忽然听见自己呼吸得很大声,脸上一热,眼睛赶忙移开,却看见青肚子笑眯眯地望着我,藏在腮胡子里的嘴唇润红的刺目,我只好把眼一低,盯住那尊咬了颗红柿的猪脑袋。 “画避火图啊,嬷嬷?”青肚子向嬷嬷搭讪。 “嗳,赶在年前多赚几钱罢哩,真人你莫见笑。”嬷嬷抬起头招呼青肚子,却发现我站在身后,吓得急忙要把画遮住。想是嬷嬷老耳朵背了,我进灶间后又没开口说过话,嬷嬷根本不知道我进来了。 青肚子右手倐地伸出,托住了嬷嬷的袖管—— “留神抹坏了颜色!” 嬷嬷这才想起来,又急忙把两手移开,这下遮也不是,不遮也不是,僵坐着傻笑,脸颊上一抹老红慢吞吞地,从挤叠了的皱纹沟里流淌出来。 “好啊,瞒着我干这勾当。” 我一伸手就把她正画的那张壁火图抢在手里。 “喂喂,别弄脏。”嬷嬷抢不过我,只索罢了。“肿脖刘从邻城批过来的货,发给我们给上个色,赶在过年钱要卖的。” “这两人在干什么呀?这图画纸不怕烧的么?怎么叫避火图呀?”我把图往灶里的火头上递,青肚子赶紧拦住。 “凡人交媾、神鬼回避,就算火神也……” 这时厨娘拿了买猪脚的钱转返来,一见我手里的图,大惊失色—— “还不快收起来,嬷嬷……” “大娘,不要紧的。”青肚子笑着把钱接过来。“横竖阿婴姑娘过了雨水,就要婚配了,知道知道也好。” “婚配!?我?”我也大吃一惊。 “阿婴姑娘还不知道吗?” “不知道,你知道吗?”我问嬷嬷。 “嗯……听……听说了一些……” “我婚配给谁啊?” “这就不晓得了。”嬷嬷和厨娘都摇摇头。 “那你怎么知道的?”我问青肚子。 “上回听都头霍桑说起。” “噢,桑哥哥呀。”我疑疑惑惑地坐下来。 “你看吧,真人也说该让姑娘学学的。”嬷嬷向厨娘分说。“索性就帮着我们一起画吧,我正赶得背脊骨都要折断了。” 桑哥哥这两天到邻城去了,要不我立刻就好找他问明白了。我前天折了金纸莲花放在池子里,都浸泡得沈在水底了,我昨晚去捞起来,才知道他不在府里。 “我倒有一幅的故事看不懂哩,正好请问真人。”厨娘从一旁的橱底抽出一张上好了色的避火图来。 “这避火图我也画了十几年了,这个故事到从来没听过。”厨娘把画交给青肚子,脸色古里古怪,似笑非笑。 这张图上画了个胖大和尚在向一干男女说法,和尚身前有一句破棺,棺里一具奇特的骷髅,四肢骨骼互相交错连结、相索相扣,盘成一只巨蝶一般。胖和尚口中邈出一股云气,云气里画的想来就是说法的内容了,竟然画着一手拈柳枝,一手持净瓶的观音大士,被五名姿态各异的裸身男子团团绕住。 我看了哑然失笑,想这胖和尚真是色得疯了,板了面孔向善男女冒渎观音菩萨。 青肚子却大大“噫”了一声—— “这是黄金锁骨菩萨哩。这故事佛门子弟不大说的,到被画出来了。” 嬷嬷凑过去看画,厨娘却看着青肚子,我看看画,看看厨娘,看看青肚子。 “那时尘世欲根深重,于是观音大士化身美色女,投身妓馆,一般接客。境内男子见其绝色,尽皆倾倒,乃与之交合,交后则欲心顿消,欲根淡断。一年后死,众男子逐合力葬其尸。这名胖大和尚是个胡僧,过境见其墓,大礼膜拜,众人说他错拜了娼妓坟墓,胡僧就说这娼妓是观世音化身,以彼大法力,来度世间淫人。众人不信,挖土破棺,只见骨节联络,交锁不断,色如黄金。正是黄金锁骨菩萨。” 我见嬷嬷与厨娘两个嘴巴半张,听得入神,心想若有好事的再把这“青肚子灶间说法”画作避火图,那么画上的胖和尚又要被云气围住,从青肚子嘴里释出来了。 “啊呀,那这具骷髅也得上个金色了。”嬷嬷把画接过去补色。 我看看自己手里这张光屁股的僧人,图旁还印了四行试: “曾经千回舞细腰, 镜底红莲终不老, 自从落在禅僧手, 任凭东风再难摇。” 我把图画递给青肚子—— “那这一幅也有故事吗?” “这我知道。”厨娘抢先说了。“这是五戒禅师在祝融峰顶修行十年,以为世上再无可以诱惑他的事物,于是下山游行,却在路边遇见这个叫做红莲的女人。红莲看了五戒禅师一眼,禅师心意荡动,立刻与她交合,等到第二天日出,五戒禅师与红莲各自沐浴,一齐坐化。” 我听这个故事莫名其妙,被厨娘三言两语讲完,看看道人青肚子,却是若有所思的样子。 青肚子发了一会子怔,忽然一笑—— “你们城里的春画恁特别,尽是伤心欲事。” 他看看又要怔起来,蓦地摇摇头,把画还给我,稽首走出去—— “打扰得久了,道士要赶回鹿胎宫喂猪去,年前要杀翻好几只哩。”走到灶间门口,停下脚步,掏出一张符纸给厨娘。“险些忘了,这是大娘要的符,贴在床板下就成了。” 厨娘一臊,收符跟了出去。 我挨着嬷嬷坐下,依她教我的颜色,把图画填上。填了两张,我不耐烦起来,开始自己挑颜色玩,把一个梳堆鸦髻的女人身上都涂了蓝色,用朱红点乳与下阴,再把那长须男子的阳具涂成绿色,上头再用紫色打小圈圈。 嬷嬷气得赶我出灶房,我抹了她一鼻子紫绿,又从橱底偷了一张没上色的避火图,跑回房里去。 到前面去问了那个双眼皮的值班衙役,霍桑哥哥还没有回来。 我的房里没有色料。我到院子里烧焦了一小截细枝,拿来画那张偷的避火图。我怕阿爹走过,把窗帘子放了下来,才掏摸那张图来看。 这画的上方是天空,印了两个巨大的人体,纠缠在一起。巨人身下是乌云,乌云底下是一群小小的老百姓,纷纷打了伞,东奔西跑地躲在乌云里打下来的粗雨。右上角写着: “天人交媾 津液如雨” 那两天人的面孔印得漫漶,大概是木刻的版损坏了,五官残淡,看不大出来。 我把烧焦的木枝削得尖了,随手在那个男的天人脸上勾勒几笔,心想这天人在交媾时不知是不是很沉默的,嘴巴该画作闭着还是张着?看得津液淌洒的全程的声势,恐怕声音大得很,像风刮雷吼吧?这版工将雨线刻得这样浓粗,彷佛天山下下来的是绳子,不是雨。不知这津液又是什么了。 我想归想,勾出来那男天人的嘴却抿得紧紧地,皱一个眉头,很不开心的样子。我自己看了也要笑,想来他是烦恼胡乱布雨,待会儿要受上神责罚吧。 端详了一会儿,我忽然觉得这张脸很眼熟,我忍不住再把他的眉毛描一描,这下认出来了:我画的是桑哥哥的面孔。 我吓了一跳,赶紧用炭枝乱涂,想把这脸与桑哥哥相似的地方改去。涂了一阵子,把这男人涂成了一个大胡子。 我这才松一口气,以为可以假装这事不曾发生过了,可是再多看两眼,却觉得这张生了大胡子的脸,越来越像青肚子,简直就要嘻开口笑了。 我用手把纸一盖,回头看门窗是不是还关着,心跳得好厉害。确定没有人了,我才慢慢把手移开。 这避火图哪里能避邪避鬼!?我看它自己就邪气得很。 可我还是忍不住拿眼看去觑图画。再看那男脸又不怎么像青胡子了,却像桑哥哥蓄了须的样子!我慌得把纸往床底下一扔,用被子蒙住头,哈哈大笑起来。 做了一个梦。 一颗美丽的流星,从牵牛星座划过紫薇星座,殒落在远处。大家欢乐地赶过去看,看见殒落在地的,是一块赤赤红的、巨大的肉。有人上前用步子测量肉的大小,有七十步长,六十步宽,屋子般大小的一块肉。 肉渐渐开始腐化了,空气中充满腐臭味,肉的旁边传来一阵又一阵凄厉的哭声,越来越大声。大家都一径欢笑地说着话,十分高兴。 阿爹忽然从人群里偷偷摸摸地走出来,谨慎地四下观察,确定没有人注意到他,他才一小步一小步地移到那块大肉的旁边,紧挨着肉蹲下来,抱住膝,静静望着前方。 众人一路笑,一路散去了。只剩阿爹一个人,动也不动地蹲踞在腐肉旁边。凄厉的哭叫,一声接一声,要把脏腑都扯裂的哭叫。 一望无际的平野上,一块巨大的腐肉,一个人。 晚饭嬷嬷端进房来,大菜碗里竟是一方犹自轻轻颤动的红豆腐乳烧肉。我差点没呕出来。 什么叫婚配? 是另外有一所房子,房子里的人愿意收留我吗?是像我现在住的一样的房子吗? 收留我作什么? 阿婴5 大寒过去十多天了,听说桑哥哥刚从外城回来。 我突然很想很想去他的小屋子找他。我一直都知道他的住处的,但从没有过去找他的念头。 为什么没有?又为什么有了? 我抬头看看房顶的天花板,看见了那三块再眼熟不过的水渍,褐黄的、像海里三个岛。这是我最熟悉的房顶了,躺在床上睡不着的时候,天天睁着眼瞪到的。可是我现下细细看着这三块水渍,才发现最右边一块,并不像我一向以为的只有巴掌大,而是大得多,有脸盆大;中间那块像海星的,则有七个角,不是我以为的五个角;至于左边的水渍,中间有层蓝翳,我一直记得是紫翳的。 我的眼浏过房顶时,我的心从来不会留在那里,我总在东想西想,或什么也不想,但就不会去想房顶的。我总以为所有的一切都会一直下去,不会变。我会就一直这样,住在这间屋里,嬷嬷就一直是嬷嬷,房顶就一直是房顶,阿爹就一直是阿爹。 桑哥哥就一直是桑哥哥。 既然房顶会一直在那里,当然我就没道理去细细留意上头的水渍有多大,又不会不见的。 可还有婚配这么一件我想都没有想过的事。 别人嫁娶的事,我也听到过几件的,然而那是外面的事。外面的事似乎从不与我相干的。 连妈妈的死,我都没有印象——本来妈妈在的,后来就不见了。比做了个梦还教人心虚。 我望着铺上的被子,背面上头彩绣了百子图,一百个婉然嘻笑的小人儿手足舞蹈地作耍。 我就是这百子图里的一个小人儿。许多人就在我的身子底下翻滚、睡去、生病、死亡,那是被子底下的人世,人世紧紧贴着我,但是被面上的我不相干——我的表情就这样,我的颜色就这样,我这一方小小的世界,小小的永恒。 婚配?是移到被子底下去呢?还是移到另一幅彩绣的被面上? 而桑哥哥留在原来这面百子图里? 我站起身来,快步跑向晒衣巷尽头桑哥哥的住处去。 这时候过了子夜,府里都没有人走动了。我一路走到晒衣巷口,都没有遇见半个人。忽然觉得脚底心冰冰冷,低头一看,才知道从房里想都没想就跑过来了,忘记套鞋了,踏得一脚夜露水。 长长一列晒衣架,晾满了值班衙役的衣裤,想是众衙役自己洗自己晾挂的,粗手粗脚、东脱西落的,夜里也不收起。 我拔脚往巷底小屋走去,夜风微拂,衣衫轻轻晃动,我走在两列挂衣架之间,彷复在一群男子中间挨挤过去一般。衣服上洗不掉的男人的气味隐隐缓缓地潜流着,我一走过,搅动了,愈加浓重起来。恍恍惚惚地走到这死巷的尽头,停在桑哥哥小屋门前。 “桑哥哥。”我轻轻唤一声,没人答。 我看屋里影沉沉的,人不在的样子。我试着推推门,却没闩上。 “桑哥哥……我阿婴呀。”我又招呼一次,显然是出去了。我一路奔过来始终亮着的心,一下子黯下来。 我倚在门框上,心里想着要退回巷口去等他,脚下却自顾自往房里迈了一步。 “这就是他睡觉的地方啊。”我心底和自己说了一声,把门又推得开一些,月光再往房里头移进十步,眼就随着月亮光一路数过去—— “他的桌……他的灯……他的杯……他的床……”房间不大,我的眼睛数到了房间的尽头,是一座大柜。 我终于往房里走去。我用手摸着粗糙的桌沿,想着他平常是不是奔忙一日,到得晚来一进房倒头就睡?还是他也有不去练武、也不去办案的时候,会像我现在这样,怔怔地坐在桌前,看墙壁? 我怔坐了一会儿,微微笑起来,想为什么不去躺躺看他的床?我还没有躺过别人的床呢。我刚一起身,突然听见几个人嬉闹的声音,脚步杂沓,走进巷道来了。我想是桑哥哥回来了,就往门口迎去,立刻又想还有别的这许多人,我从他房里出去迎他,别人岂有不拿来说嘴的?桑哥哥不是能让人取笑的脾气。我还是先躲开了罢。 我转身要找屏风,才发现房里没有屏风。怎么看就只那座柜子能藏人。我赶紧跑到柜前,把柜门一开,却忍不住噗哧一笑,偌大一座望之俨然的柜,里面放不到三件袍,旧搭搭的芝麻罗头巾倒有一顶,旁边搁一领镖褡裢。听听人声已到了房门口,我弯个腰坐进柜里去了,反手就把柜门带上。 我盘起膝来转个身面对柜门坐好,只听见一声喝—— “闪开了!”是桑哥哥大着舌头在呼喝。跟着就是哐啷啷一阵乱,显是挂衣架子被推翻的声音。“啊唷”连声,几个人闹做一团。 “霍都头,别跟我的裤子过不去呀。” “嘻,是晾着的这条,还是你身上这条啊?”另一名衙役狎戏着说。我发现有一角衣服露在柜外,急忙抽进来,心里却在盼望—— “最好桑哥哥一进门就把柜子大开,这样大家就要沸开来传扬我们两个的事了。” 然而我毕竟还是乖乖把衣角收妥,柜门掩得只剩一线。 “我们俩的事……”有什么事呢?我回答不了自己了。 “呯”地房门撞得敞开,三个衙役拥着桑哥哥进来,才进门桑哥哥就把两臂一振,摔开了搀扶—— “滚开!” “都头醉了,早些睡倒吧。”老些的一名衙役说。 “就一个人,有啥好早些睡倒的!?”痳面皮的又在促狭。 “那么你陪他睡。”第三个是个秃头,推了痲面皮一把。 三个人七手八脚扶了桑哥哥在椅上坐倒,老的一个自去点起灯火。痲面皮嘴上却不罢休—— “我陪他睡干什么!?赶紧把他送去婴姑娘房里是正经!” “却怕人家正忙着试嫁衣……” “滚出去!”桑哥哥突然暴叫一声,踢翻了桌子,转过身已挈出腰刀,“唰”地一刀,险没把麻面皮的脑袋削去半个。 “嚯,发疯了!”痲面皮和秃子一声喊,那老衙役倒不慌,见惯了的模样,一壁低头窜了出去,一壁还顾得嘴上从从容容地讲—— “霍都头大醉了,留神伤了手,快睡吧。”转身把房门一带上。霍桑一刀砍中门板,刀刃被门板木头咬住了,拔不出来。 “都滚出去!”桑哥哥抬脚猛踹一记门板,嵌住的腰刀呛啷落在地上。他理都不理,鸡手鸭脚地扶起了椅子,却一屁股坐在翻倒的桌沿上。 桑哥哥坐着大喘气,颈脖子连面皮漒涨得发紫,两只眼血血红。想是刚使了力,酒热上涌,两手尽在劲间揉搓,不胜苦热的样子。我想这下好从柜里出去,招呼他睡下。柜门刚推开一些,桑哥哥突然“嗤”一声扯开了上身的青衲袄、连汗衣一并撕了,扯裂的衣服顺手就往柜门砸来。 只见眼前彷佛一只美面目青衣白羽的大鸟扑面飞来,直飞到柜门前才落下地,等我又看见桑哥哥时,他早已把水裩褪到了脚跟上,小孩似地抬起脚把水裩踢脱了脚,这一抬脚,上半身去失去重心,屁股在桌沿上坐不稳,仰天一跤翻到桌面后头去了。 我强忍住笑,就要出柜去扶他,却看见他“呼”一声半空打个挺,从桌后头又翻回桌前来站定了,全身汗得晶晶亮,像在黑肤上头上了层油一样,汗水从他胸口往下溜,溜到小腹上,被浓重的汗毛一阻,几道汗水汇进作一处,顺势朝下梳顺了那丛毛发,从闪亮伏贴的毛根间又流下去,有的隐到大腿根去了,有的缓缓地在他的器官上蜿蜒而行,流到末端,悬悬挂住,莹莹一滴泪。 男子裸身,我是看见过的。往常天热时,捕快衙役在练武场总是裸上身的,练武时弄破了衣裤,或者湿污了身上的,当场就扯脱替换的多得是。偶尔我也会跑到衙役洗身的澡房后头去,垫两块砖头踩到,偷偷看暮色苍茫水气弥漫里悠悠移动的男身。 倒是从来没见过桑哥哥,也没想过要看。我跑去澡房后头觑瞧时,只觉得颜色好看得很,像躲在林子里看黄昏时分野雁在金黄的潭水里沐浴。那是和安静的天地一起,看一群驯服的动物。 以前看桑哥哥的脸膛子和上半身黝黑,只道是晒黑的。现在看他全身,才知道是生得黑,尤其下身汗毛密布,被汗湿了后紧紧嵌进肌肤,更显得悍黑了。桑哥哥的个子不高,和我站在一道时,似乎比我还矮一些。可是练武的时候总看他跑得最前头,一次就能跃上矮墙。我看着他的大腿筋络鼓凸,肌肉纠结饱胀得几乎要迸裂皮肤。 他一把扯下头巾来,擦拭身上,显是热得难受,寻到一面空墙贴了上去,两手两脚“大”字伸开,连舌头都半吐出来。我看他双眼红得怕人,脖子上的筋蓝得要流下来,心想这会子要是和他说话,也说不通的。 他在墙上贴了一阵,呼吸轻缓了些,迈步往床走去,想是要睡了。白墙上留下些汗渍子,影影绰绰地,像他才穿透墙壁进来的,魂被拦在墙上。 桑哥哥要解开床前束起的帐幔,鼻子都凑上去了,还是怎么解也解不开。他不耐烦起来,抓住帐子就扯落了,露出挂在帐幔后头一串金沉沉的物事,映着灯火,悠悠旋转。 桑哥哥和我同时看见了这串东西——是一朵接一多的金纸莲花,我亲手折成的十二瓣莲。 他手一松,扯落的帐幔掉在地上。微微张着嘴,呆呆望着金莲花串,隔了一会儿,才跄踉上去两步,右手晃晃悠悠,瞄准了半天,费了大劲地轻轻取下那串纸莲来。我看那一整串总有十来朵花,大都完好无缺,只是积沾了灰尘,不那么亮了;有三四朵则斜角遢身的,想是在池水中浸泡久了,被桑哥哥捞起后又晾干了的。 他拿着那串莲花,整个人霎时变成个纸扎人似的,两脚虽是定在地上,身子却晃里晃荡,随时要被看不见的风吹扬到空中去。他拎着花串提到眼面前瞪着看,忽然倒退三步,学步的小孩一般“咚”地坐在地上,斜斜睡倒,两眼却始终盯住手里的纸莲花。桑哥哥一边脸颊贴着地,纸莲弯弯曲曲地在地上植成一列,绕在他的脸旁。 又过了良久,我看桑哥哥重重眨了两下眼睛,想是悃倦要睡了,却见到一滴清泪,从他血丝满布的眼角涌出、划过面颊。他轻轻翻了身,仰躺在扯落的帐幔上头,手上顺势就把一整串纸莲搁到身上,第一朵压在眉心,第二朵压在唇上,第三朵落在颈边,第四朵压在胸口上,这样一朵接一朵、一直蔓延到脚边,缠绕在膝间、趾间。 一列金沉沉的莲花,开放在他黑暗的肉身之上。 他的舌尖静静顶出来,探触着压在唇上那朵金莲的底部。 他的手缓缓移到了胯边,温柔地揉搓着大腿上的金莲花,来来回回地游移着、摩娑着。 我讶异地看着他下身温驯的器官,神秘地昂扬起来,一寸一寸地生长着,像莲花间一株奇异的茎蔓,无声地升出了水面。 我太阳穴上的筋络跳得厉害,扯住了我的颚。我觉得两排牙齿咬得这样紧,咬得好酸。可是松不开。 那株茎蔓的生长完成了,映着金纸折射过来的火光、颤动着。 原来避火图上画的男子模样是真的! 他伸手去握住了,上下抚摩着。慢慢地,一身的金莲花都荡漾了起来,金莲花底下的黑色潮水波动着,越来越汹涌…… 有些莲花翻覆了,沈到黑潮下;有些莲花被黑潮纠缠吞裹,在膝腿间随潮涨落……他额上那朵金莲倾跌下来,他的眉皱起劈刻的深纹,脆弱的白牙凶猛地钉住了下唇。 整片黑色的海洋涌起一波巨浪,腾跳着,白色的津液爆散在海面的上空,纷纷如雨地落下来,落在黑海里,落在金色的莲花里。 黑潮,一波一波地,退去了。 桑哥哥的眼并没有再睁开。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第一次,我看见他的眉头舒展了。他脸庞上泪痕犹在,吃着一点灯光,像在黝黑的肤上结晶了。他的呼吸变得深长了些,头慢慢侧过,睡着了。 胸膛上的金莲花,随着呼吸,微微起伏着。灯火一颤,金红瓣尖上盛住的那滴白露,渐渐渗进金纸去了。 我推开柜门,吃柜外的冷空气一侵,才觉得了自己脸上也有些绷,想了一想,知道是刚才哭了,抬手去擦,又落下许多泪。
为什么每次落泪,我自己总是没有察觉?倘若先察觉了,是不是我就可以忍住不哭了?
我宁愿都忍住的。哭了以后,心里总是更难受——因为知道没有更多可以做的了。
我蹲下,把金纸莲花串放在一旁,用袖口替他把身上的汗和精液都擦拭干净,踫到下身时,他蓦地又抽动了一下,小腹上肌肉一迸,又松开。人却没有醒来。
我把床上被子拿下来给他盖上。他的被子倒是白的,全没有彩绣。
帮他把灯熄了,走出房去。 阿婴
回房以后,我一晚没睡,把自己被面上的彩绣白子图拆了下来,缝到一幅净面的床帐幔上去。
每次把针线拉近自己脸边时,就闻到袖口上那男汗混和精液干了以后的、略带些腥的、奇特的气息。
我的针线很慢,缝了整个晚上,才乱七八糟地缝完了。第二天的中午,抱了新缝的帐幔去后院等,一直等到他下了值,去厨房去干粮时,才见着他。
“桑哥哥。”我赶上去。
他看我一眼,低下头,低声应了。
“阿婴。”
“这是我缝给你的。”我把抱得温温热的床帐塞给他。“上头的百子图可不是我绣的,我还没那么闲。”
“是啊,妳不闲,我就比妳闲。”
“哗。”我目瞪口呆,不能相信桑哥哥一次说出这么多字。我弯下腰去看他仍然低着的脸。
他竟然是笑的。
“你会说话了。”我说。
“我本来就会说话的呀。”他抬起脸,眉开展着,挑起。
“你……心情挺好吗?”我忍不住问出这样笨的问题。昨天晚上,或者现在,两者总有一者是做梦,不是眞的。 “也没什么好,也没什么不好。”他耸耸肩,“就是这个样子了。” “你怎么……你为什么变成这样了?”我不相信耸了耸的是他的肩膀。我瞪着他的身体,也不相信那青衲袄、皂压腰底下遮住的,是我昨晚见到的身体。 “不这样,还能怎样呢?反正,怎么样都一样的。”他的嘴一仍笑笑的,眼睛却越来越黯。 “那你以前……为什么都不和我说话?” “以前吗?以前以为话都可以放着,等我想好了要跟你说些什么,要怎么样说出口,才跟你说话的。” “所以,现在都想好啦!?”我也故意开心起来,心里担心着,知道不对了。他一定是决定了什么。我努力轻松着,盼望我们可以不要谈到那一步。 “不是我都想好了。”他问也不问地把我给的床帐挟在腋下。“是你要嫁了。” “不是我要嫁,是阿爹要我嫁” “不都一样吗。”他的眼睛始终不看我的眼。“所以啊,趁还说得到话的时候,随便多说一些吧。过了明天,我又要去抓人去了。”他不笑了,对他是容易多了,像抽去眉间硬撑住的横闩那样、眉头又倏地皱拢。 “你这一腔不是抓到贼了么?” “抓了两个不当事的小贼,这还是靠了邻城的封武举、带了二十几名伴当帮忙,才抓到的。” “封武举?”我有心把话题兜远些,像他说的,随便多说些吧。 “邻城的武举人封侵云。”他诧异地看我一眼。说了这么些话,他这会儿才头一次看了我。“就是你要嫁的人哩,官长没告诉妳?”他称呼官长的,就是阿爹,我们这城的城主。 “没有告诉我。连我要嫁的事,都是道人青肚子听了你说,再告诉我的。”我忽然想到个问题。“你一向和青肚子说许多话,是不是?”我这才相信了他一直都能说话的,就只是不能同我说。
“青真人有意思得很。我一跟他说话,就忍不住要说许多。”
“结果城里就只我这个要嫁的人不知道。”我踢一踢石子,踢出只大蚁来,我见了顺脚就想踩,却觉得虚懒,连踏都懒得踏了。想来阿爹就知道会有人告诉我的,他连亲口对我说都懒得。“是不是我长得越来越像妈妈了,阿爹看见了不高兴,要把我赶出去?”那只大蚁兀自东走西走,自以为很机伶的样子,不知道方才差点就被人踩烂了。
“你像妳妈妈么?我倒不知道。我被官长带进来的时候,妳妈妈已经不在了。”
“我也不记得妈妈的样子了,乱猜的。”
“官长不会不高兴你的。”他安慰着。 我心里一暖,去握他的手,他却把手移开了,假装去掸衣衫,做得倒也自然。他却一点不知道我昨晚都拭过他的身上了。 “官长倘若厌憎妳,不会替你说给封武举的。”他平平的说来,没有什么恨嫉的样子。“那封侵云人很漂亮,比我高了一个头,又白。” 我听了跟没听一样。高与白跟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有啥相干!?又高又白的人难道还少了,庙殿里的七爷就现放着一个。我没好气地胡思乱想,嘴上突然问—— “如果我要嫁你呢?”话出口,自己也吓一跳。却也不怎么真吓。 桑哥哥停了步子。没动没静地,“唬”一声翻个身,坐到树干上去了。 我抬头看他,却见他东张西望了两眼,像在查看有没有人走近。查看完了仍不下来,就坐在树干上和我说话。他以前在我面前动也很少动的,看来他是大大地不在乎了。 “我本来要杀了他的。”树上的声音说。 “杀谁?”我这下才真一吓。 “封侵云。”他开始摘叶子,一片一片掷在我头上。这本该是好玩的事情吧?可是我们两个一点也不开心。 “我们打听到登亨艳——就是我们要抓的大贼。”他解释一声。“打听到他在一处牛棚附近走动过。我们一伙人赶过去,自然是封侵云和我两个先赶到牛棚。依了他的意思,不知道登亨艳有多少党羽,要等一伙人都到了再搜牛棚。我也听人说那贼的厉害,但那时候蛮横得连我自己都不明白,隐隐觉得最好是他跟我两个就冲进牛棚,撞上贼,两个都给杀了最好……” 桑哥哥就坐在我头顶的树干上,两天腿晃荡着。我坐在树底下,抬头正望见他两腿之间。我想起昨晚,他的蛮横、他的弱,我都见过了。 “我理都不理他,就往牛棚里钻。封侵云倒不跟进来。”桑哥哥这时忘记要安慰我了,提起封侵云三字,就尽是轻蔑嫉恨。我听了到高兴。 “我见他不进来,就喊了他一声,跟他说棚里没人,他这才进来,看见地上躺一只刚剖的牛,脏腑流了一地,那牛没死净,忽然一挣,封侵云骇一跳,猛地退两步,直退到我身前。我只素把手里的刀往前一递,就结果他性命了。我刀柄一紧,就要下手,突然两个小鬼从棚顶扑下来,一个攻他,一个攻我,攻我的一个看来才十四、五岁,使的解腕尖刀上还有血,是才杀翻了牛,就被我闯进来。我倒还想宰了两个小鬼,再戳了封侵云也成,就推到小贼头上得了,可几个脚快的伴当已经赶到,三两下把两个小贼擒下。我当时还只怨小贼坏事,眼下跟你说起,却觉得自己真是疯了,天地可诛。” 我听得惊心动魄,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好。 “想来是生性匪类,虽被官长养了十三年,狼子也驯不成家犬。”桑哥哥幽幽说了这两句,不再说了。 “也……也不用一定杀了那位封……封武举人的。桑哥哥,如果你要,就我们两个自己走了吧。”我昨晚坐在柜中、见他落泪时,就这么想了,直到这下,才说出口,眼面前也没人,却像对自己说的一样,不怎么艰难。 桑哥哥坐到树上去,看不到我,想来说话也容易些吧。 “阿婴,我小时候跟了做盗贼的父亲,东逃西窜,没有一餐饭是坐在桌前吃的。做成了买卖,看的是苦主死前恨毒的眼;做不成买卖,看的是官里轻贱的脸,临了被官长绑了、扯住了头发看自己爹爹人头落地。阿婴,这样的日子,我是再不要过了。” 我听得心里无比疼惜,站起来望他,却发现他早把脸隐到枝叶之间去了。 “也……不见得要过这样的日子啊。”我对着枝叶说。 “总是得一世逃躲的。”桑哥哥叹一口气,坐直了身子,看着我—— “我要杀封侵云的时候,也只想到让妳一时无人可嫁,我自一个人去亡命。却没想过要带了你一道走的。只杀封侵云、不杀官长,害你陪我一道过逃亡的日子,哪里是一名男子为心爱的女子做下的事;要杀了封侵云,再杀了官长,我又哪里能再以杀父之仇,与妳相见。” 我听桑哥哥说起要杀阿爹,自然震动,却也并不比听见他要杀封侵云时,更加的骇怖。桑哥哥当然认定阿爹是我至亲之人,不知道我只当阿爹是阿爹,有什么烦恼欢喜,想都没有想过要去对阿爹说的。 “阿爹其实不怎么在意我的,我跟你走得远远的就是了。”我嘴里说走得远远的,实际上我对世界的大小,全不知道究竟,城名是听说过几个,方位远近,终究一点不知。 桑哥哥轻轻叹口气—— “一个人都不杀,躲得远远的过日子吗?阿婴,天下若要选最好面子的人,就是官长与那封武举争第一了。那封侵云与我一同捕贼时,路上如果踏到一个泥洼,弄脏了靴,他立时便要换了干净的鞋再走。贼人兵刃削落他的头巾,他马上退到一边,把头巾好好戴正了,才肯再厮杀,两次都为了这样,没赶上贼子。” 我听了只觉得好笑,倒不这么讨厌那封侵云了—— “阿爹到没有这样整齐。”起码我亲眼见过阿爹散乱头发,奔到大树头去用手掌挖土坑的。 “官长么,你难道没听说他当初是怎么对付你母亲……”桑哥哥突然住口不说了。 “怎样对付的!?”我头一次听人说起妈妈的事,心里自然着急得很。 桑哥哥支吾了几句,显然是不想说给我听。 “桑哥哥,你不说给我听,再不会有别人说了。” “我,我也是听人说的。说官长把你的母亲私刑了,绑在有机关的木驴上,让她流血流到血尽而死的。” 我那晚在大树头窥知了阿爹将妈妈尸体立葬,连草席都没裹一张,就晓得阿爹是恨极妈妈了。现在听桑哥哥说出这私刑之法,也就不那么惊骇,只是心下无比凄惨,缓缓坐了下来。 人的爱与恨都这样巨大吗?巨大到爱要靠杀人成全、恨要靠毁灭才能终结?
桑哥哥从树上跳下来,却没有伸手来扶——
“对你不起,阿婴,我是要跟你说知,官长就为了你妈妈伤了他做城主的颜面,才用到这样的手段……”
“我本来知道的也差不多,没关系的。”我硬笑了笑,自己也知道勉强得很,人不知又问:“妳知不知道妈妈……是怎样伤了阿爹的颜面……?”
“总不外是……与别人有了情事吧,我也不知道的。但官长这样的人,对爱情不大会在乎的,总是……出了这样的事,官面上不好维护吧……”
我并不这样想。阿爹那一晚在月光下的哭喊,并不尽然是毒恨的。爱到一个蛮横的地步,不也一样么?我望着桑哥哥——
“若换作是你呢?”
“换作是我!?”桑哥哥再没想到我会这样问他,“我……我……我只怕也要杀了她的,”他低下头来,涩然说道。“我爱便全心地爱,自然也要别人全心对我……我从小跟了贼伙打劫,也只要完整的物事,再贵重的东西,残破了的我便看都不看一眼。” “所以啊,你也是一样霸道。”我心里一片混乱,烦恶欲呕,扶了树站起身,嘴上勉强调侃一句,却只想回房去一个人待到,也不想想——不知道的事情一旦知道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我每多知道一个人、一件事,便又走远了一步,越走越回不去了。知道了阿爹,知道了妈妈,知道了桑哥哥,回不去了。 隐雷一样的鼓声传过来,咚咚咚咚,一记一记敲在心口,替我数着我越走越远的脚步。 “官长升堂,我要去值班了。”桑哥哥慌乱起来,望着我,不知所措。“明天立春,上午打了春,下午我就走了,总会拖过你嫁出了,我才会回来的。你好好嫁到封家吧。”他眼睛垂下,声音低了。“话说了,也就是了。我们不要再见了吧。”他说完,看也不再看我,转身狂奔而去。 “倒不问我为什么送他床帐。”他人一走,我孤单了,马上就很习惯地安易下来,觉得绝望的自由。 “也不过就是百子图上的一个人。也不过就是一个人罢了。”我望着他的背影,心里不知道要觉得什么,空空的、又太挤。 “反正就是这样了。”我学着他的口气。我一直不停跟自己胡乱说着话,不让心里得空闲,怕真咀嚼出什么滋味来,自己受不住——“又也许什么滋味也咀嚼不出,穷担心呢?”我还没走到房间还没看见那铺被拆了彩绣的秃被面,“原来百子图上的每个孩子、眉眼都被绣死了的,不能转脸去看旁的孩子在作什么,所以能这么一径笑嘻嘻地乐着,一径乐下去了,乐个千年万年,到被子坏烂了,也是一样地乐,不知道,也不能知道、没有爹妈也没有姓名……”我在正午的大太阳底下拖着脚步,尽由着脑中胡思乱想,硬是不放自己去感觉,终于走到房门口了,“许是昨晚缝针线,一晚没睡,现在累到了,要睡了,要睡了……”我把房门在身后一关,迎面扑过来秃白秃白的白被面,我一松、睡去。 阿婴6 立春。 隐隐的鼓乐声飘送过来,众人都“哗”地涌往街口去看。嬷嬷也开心得挤过去,我坐在廊栏上,拿着一小包嬷嬷买的糖肥皂吃。男女老少推挤得厉害,笑闹嘻骂着,我坐在栏杆上,找好看的面孔看,几个年纪轻些的男子挤过我身前时,直直盯着我;长得可以的,我就回看他;长得不可以的,我就对他笑笑。人想要怎么样玩乐,就怎么样安排,鬼神节庆,不过是借口罢了。
然而看起来阿爹上回刨了坟以后,就没有再来过了,自然也不会见到我撒的金纸,折的莲花。 “洗小西。”他看看手里的金纸,不好意思地递给我。“你折的花,又被我拆了,我……折不回去你那种十二瓣的莲花,你自己折吧。对不起得很。” 他拎起一只皮口袋,在我旁边坐下来。 只见他两只手掌艳渍渍的红,掌纹里陷吸了浓稠的花汁,红得尤其殷切,像两片秋枫叶的叶脉一般。揉得烂了的花尸从两掌间跌到地上。 洗小西生的本来就是娃娃脸,可是整张脸上最孩子气的,是那两瓣微微翘起的、柔润的唇。点上胭脂以后,那唇竟似是在一刹那间重甸甸地熟了。 我们两个彼此看着,有一会儿,没说话。 我看着他好看而自然的脸,忽然有个声音跟我说“够了”。我懂得这个意思的——超过了,就变成负荷,就会连上一串的“如果——”、“只要——”、“可惜——”,就得收拾了。我也叹口气,逼自己说话。 洗小西把两掌望自己颊上轻轻溜搽而过,整张脸顿时妖异地飞红,连孩子气的两眼都水了。 阿婴事件与事件以后 1 封侵云,我的丈夫,的确是爱好整洁的人。 2 清明。 他撇下嘴角,远远搁下那根长发,冷着面孔骑上他的鞍。我一馁,委屈地跟在他的马后头,也没心思再作耍了。马儿疾驰向前,他微眯两眼,脑后帽带剑绦平平飞起,如寂灭的时空里来,贱弃尘世漠然的风的神,赶赴又一场无欢的仙宴。 行近大树头时,已过正午,日头却晒得到更加厉害。我不愿意与侵云说起妈妈的坟与事,怕他本就知道,想起了厌憎;也怕他不知道要问。就只告诉他上去些有树可以遮荫,好歇一歇。 “再赶一阵就到了,不用歇。”他自顾自一迳前行。 “我今天……身上不方便,要整理洁净了,才好进阿爹的门。” 他听了怔一怔,一会儿明白了,满脸拒斥地点了点头,下马来走上山去。他一人挽住两匹马,我便提着我的小木盒跟到。 我们两个在巨树的荫里坐下,马拴在林子边。我从盒里取出丝巾与小方壶,用壶里清水浸润了丝巾,让侵云拭面。伺候他擦拭了,我才自己另取过一块丝巾沾水。 “右鞋跟。”侵云取了她笠上的银夹,十分专注地剔着自己的手指甲缝。也不就知他什么时候瞧见了我右鞋跟沾了泥。 “知道了。”我应一句,自去树的另一侧擦拭。找了块大石坐下,只觉得腿弯里闷出了汗,便除下鞋袜,用指尖顶住丝巾,轻轻拭着小腿肚。阳光从叶间渗下来一些金屑,都落在了小腿弯上,将几乎看不见的,细细的茸毛勾出浅浅的金描边来。 我隐隐觉得有人在窥看,倏地转脸望侵云,几乎瞬间他急把脸一转。我微微笑起,再看他,仍在专心一意地剔指甲。我便也将髻上的簪子除下,用那细润的白玉簪尾尖尖剔一剔我的脚指甲缝。 才剔了两趾,就觉得麻烦,我放下簪子,眯着眼望望树荫外头满地金灿灿的阳光,久违而想念的阳光。 我偷偷抬起右腿来,一寸一寸地向身前树荫与阳光的交界线伸过去。偷偷地、脚指尖一分一分地接近着阴影外的阳光,近了些、又近了些,树荫没发现、阳光没发现、他没有发现。 终于,右脚尖偷渡过了边界,浸到了温暖的金色阳光里,颤颤的,隐秘的细细一线阳光,从趾尖暖到心头。我笑着,把小腿也缓缓浸到了阳光里轻轻搅动着,脚掌略略抬起,让阳光亲一亲脚心。 耳边蓦然传来微微一阵清脆的环珮玎珰,,像远处吊了串风铃一样。我正迷迷糊糊,隐约想着侵云和我今天都没有系环珮的—— 倏地一个人从树顶上倒挂下来,攫住我右脚的脚踝,跟着又一阵环珮碰撞的脆响,这个人半空翻转,头上脚下地稳稳站在地上。他左手铁箍般箍住我右脚跟,手一提,我整个人从右上滑落,仰翻在地上。 “在地武举封侵云。你跟应捕都头霍桑,带了二十七个爪牙,趁我不在,将我两个小朋友掳去,意下是要登亨艳亲来与你们厮见么?” 他的语声低沉柔和,轻轻说来,全无怒意。我勉强把头仰起,瞥见侵云已站起身来,又惊又怒。我的颈子支撑不住,头又垂到了地,右颊贴着土石,热气一阵阵蒸上脸来。只见眼前面这人一双脚比我的脸还长出了一半,扎住一双皂罗遍地金鹦鹉摘桃窄鞄靴,衬了五彩翻身抢水兽纳纱袜口。 我眼前热气蒸腾,看得目眩神移,禁不住顺着往上看,他腿上紧紧绷着黑底明黄蜘蛛斑圈金线七宝孔雀的檀黑缎裤,肌肉绷得几欲裂布而出,腰杆上捆着七尺揸五指荔枝红攅线搭膊,左悬太保牙牌,右挂黄金鱼錀,搭膊旁斜斜圈着三条细铜链拴六对金扣连环白玉鸳鸯。这是那人凝立不动,只这些玉佩金环轻轻碰击,锵然微响。 这人左臂直伸,提得我连腰臀都离了地,我动都不能动一下,上半身被地热熨得懒洋洋的。我眯着的眼在这人腰间游移,眼光被晃荡着的鱼錀吸住,晃过来荡过去,知觉渐渐模糊,侵云和他对答的语声越飘越远,我心里一惊,死命撑开了眼,避开这人腰上的琐碎,往他上身望去。 “登亨艳,放开人说话。”侵云的声音变得高亢。 原来这人自己就是登亨艳。我满眼被他满身珠玉锦绣映得发黑,以为他上半身一定更加披金戴银,团龙盘凤,却见他腹胸肩全裸,阳光照耀下,隐隐看出他蜜色的肩上刺满了淡金的细纹,从宽得出奇的肩胛骨各往左右肘蔓生,刺的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羽毛,羽羽相叠连,颈间的羽毛纹每片有手掌大,渐渐缩小,到肘腕手背上的羽毛,就只有树叶大小。 登亨艳的块头比侵云还高些,宽更宽得多,胸口肌肉坟起,金蜜色的肤被如此秀雅的淡金纹身一衬,竟意外地柔驯了。 “你也把我的小朋友放了就是。”登亨艳说话仍然没有半分火气。他很年轻,生得直鼻阔口,十分俊拔,两块长方形的眼宝光璀璨,眉心也生了眉毛,把双眉连在一起。颊上竟也刺了金,刺的纹路比身上鸟羽繁细得多,我辨视了好一会儿,隐约看出似乎左颊刺的是一对交媾的裸男女,右颊刺的是两个纠缠作一处的裸男人,我不信有人在脸上纹刺避火图的,可又越看越像。 登亨艳察觉我在盯着他面孔,回看我一眼,扯嘴一笑,露出两排白晃晃的牙。我赶紧把脸转开,心中诧异他脸上明明没有装饰珠宝,却是闪烁熠耀,远胜下身的七宝十锦,眼牙面颊,俱有光芒。 “抓的人押在官里,我没法放。”侵云这般高傲的性,言语上一再容让,都是受我所累。 我想起手上抓着的簪子,便猛地一挣,要用簪子尖去刺登亨艳手腕。登亨艳微微一笑,左手一抬一抖,把我的身子在地上一顿,簪子震脱了手,还没落地,就被登亨艳右手抄起。 登亨艳头上松松兜一顶黑纱软巾,斜颤颤揷着只绿得滴水的翡翠螳螂,这时他看看右掌中抄来的簪子—— “倒也别致。”便将朱红莲蓬簪在那翠绿螳螂旁,才又向侵云回话。“你没法放人,那我就捉了人去换好了。” “你把她放开,我陪你去跟城主说话就是。” “你不用骗人,我也不想求人。爽爽快快让我抓两个、换两个得了。你自己绑上吧。”登亨艳依然握住我右脚跟,逼迫侵云。“把剑解下,就用系剑的绳索上绑得了。” 侵云瞪着登亨艳,久久不发一语,缓缓伸手解开缚剑的绦索,把棉包的长剑捧在手里。 我见侵云要降,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又不敢开口说话,也不知要说什么。 “你要献剑,就把布套掀了让我看货,不用慢吞吞的,若是次品,你再多弄玄虚我也是不要的。”登亨艳说的尽是嘲语,语气却仍是柔和平淡。 侵云的脸由白转青,卸了棉套,抽剑出鞘,将剑直直擎住。 “封武举,我久闻你剑术平平,但身法讲究,一丝不苟。对我的小朋友,原本也大可如此,若要和我厮打,你还是使劲砍劈吧,也许能——” 侵云果然狂奔冲来,双手将剑高举过顶,不理登亨艳口中讥刺,猛劈来一剑。 登亨艳始终立在原地没动,等侵云剑到身前,迳提了我的右腿去挡,我大叫一声,蒙眼不敢看,觉得腿没事,才又睁眼,只见侵云又是一剑削来,登亨艳这回跨过我身子,换个方向,仍是用我右腿架挡。我这次咬住牙不叫,只见侵云硬生生把剑煞住,换招再刺。 登亨艳只管提着我东一转西一转,磨得我肩背衣衫尽裂,整个髻松开散在脸上。 侵云出剑越来越快,我早已被拖拉得天旋地转,什么都看不清了。忽然颈间垫到一块柔软物事,我看了两眼,认出来是侵云的大毡帽,我急忙用眼去寻侵云,只见他披头散发,咬牙瞪目,拿着剑狂挥乱舞,章法尽失,登亨艳反倒闲了下来,侵云刺两三剑他才招架一回,其余的废招他便理也不理。 侵云的眼突然意外撞上我的目光,电光火石之间,他竟突然眼神清明,深深望我一眼,嘴角微微扬起。酒窝将现未现,他已回剑往自己颈上抹去。我狂叫声中,只听登亨艳长笑一声—— “我的押宝,哪容你杀——” 话说间已将我溜地甩出,右脚蹬地,腾在半空,左脚面平着剑刃一托一踢,长剑平平飞起,右脚紧跟着顺势踢侵云下颚,等侵云仰翻在地,登亨艳早已抄住长剑,落下时跨坐在侵云腰上,剑刃平贴右臂,抵在侵云喉头,柔声安慰: “你若死了,要我如何赎当?” 我看得惊心动魄,好一会儿才想起已得自由,却是摔得筋骨酸痛,仿佛当下就要散了。 登亨艳左手解下侵云的绢压腰,裹一裹塞在侵云嘴里。侵云只是闭着眼睛,动也不动。 “小娘子,我这是防他咬舌头自杀,不是折磨他,你可要谢我一谢?” “谢……谢谢你。”我不知所措,一开口,才发现声音已然嘶哑,几听不见了。 “不用多礼,小娘子不知怎样称呼?”登亨艳自腰间解下一条铜 | |||||||